“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结婚是小伙子和姑娘们的必经之路
当然,如果你想当不婚族也未尝不可
不过得先问问你爸妈同不同意?
对于靖江青年男女来说
26岁还没结婚父母就该着急了
于是就是各种变相相亲局
安排!安排!安排!
他们心里肯定在呐喊:
宝宝苦啊,太难了~
上学时各种不准!不许谈恋爱!
毕业后又恨不能立刻!马上!结婚
不过
对于订婚、结婚这些重大决定
无论自己或父母有多么着急
切不可轻易做决定
否则后续麻烦事多着呢~
这不,在靖江就有个姑娘
在双方了解不深的情况下
与男方草率订了婚
结果相处时矛盾重重、三观不合
闹到了分手的地步!
分手本不是什么大事
可由于双方之前便早早订了婚
既然又是女方提出了分手
男方便也能提出要求
退还订婚时所花的钱
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费用结算
金子(发票)+香烟40条(16000元)+糖200盒(2500元)+饭钱(4500元)+台面上的香烟3条(1200元)+啤酒、椰子汁(1300元)
合计:25500元+金子(发票)除外
对接:1条软中华(600元)+2瓶酒(550元)+2提肉脯(256元)+水果、月饼、菱、藕等(240元)
合计:1600元
另外4份:2瓶酒(240元)+2提肉脯(256元)+水果(70元)+2提月饼(90元)
合计:656元乘以4份等于2620元
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会幸福么?
这就好比是一场赌博
赌赢了往后余生岁月静好
赌不赢就耽误了两个人!
值得庆幸的是:
该帖中的男女主人公
及时发现了彼此的不合适
然而关于订婚的
一系列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呢?
有人说:关键就在于是谁回的谁?
@150*****688:你不肯,当然要退人家的东西哦!
@219319:男方不要女方,自动不要礼金,如果是女方悔婚,是要退礼金的。
江苏逸云:如果女方回的男方,肯定要退的,金子买给你的,肯定也不能退金子给人家,要折成钱。如果男方过错可以不用退。
也有人觉得:经济损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岁月神经客:三金必须退,其他的退一半
@流水岂无情:金器应该退,其他的看谁的过错
@等待、淡忘:总共就42000,金子钱可退,但也只能打折,烟酒不用,他自家也吃了!
如果到最后实在解决不了
那就交给法院来裁决吧!
在这件事中
谁对谁错?剪不断理还乱
不过,如果双方在订婚前
都能多了解对方一点
也许这场闹剧就能避免了~
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
怎么能因为男方催促就妥协呢?
这是对自己和家人极不负责的做法!
最后
小微也帮楼主查询了相关资料
关于彩礼是否该退还的问题
确有相关法律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至于其他烟酒之类的
双方能协商最好协商
协商不了的就求助法律吧!
(生活在靖江 爱上微靖江 欢迎下载微靖江APP)
閱讀更多 大靖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