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中藥可以治病,它也能致病


劍可護身殺敵,也可傷及自身,此乃事物普遍之兩面性;況且劍可傷人,但傷人者乃是人,劍不能自傷人。中藥亦然。“藥能治病,亦能致病”,中藥本身是無辜的(除非有質量問題)。“病之當服,附子、大黃、砒霜皆是至寶;病之不當服,參、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餘聽鴻語)。

有毒未必有害,無毒未必無害,藥之害在醫不在藥。

小心!中藥可以治病,它也能致病

首先,中藥使用必須辨證論治,因時、因地、因人制宜。“桂枝下嚥,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則亡。”關木通用毒,是真;而有毒就必定有害無益嗎?是否也有醫生(特別是西醫)不懂辨證用藥的原因在內?陰陽寒熱不分,表裡虛實不顧,以對證之劑用作對病之方;不管開始對證與否,也不論後來證型是否改變,一味“龍膽瀉肝丸”開將出去。所謂“君之用藥,非歧非黃,君之用藥,如虎如狼;經君之手,不病而病,服君之藥,不亡而亡”,豈不冤枉?如此用藥,人參、茯苓都會出問題,何況有毒之關木通呢。日本前些年發生的“小柴胡湯事件”,就是因為脫離了中醫學理論使用小柴胡湯的結果。我們難道還不能引以為戒嗎?中醫不同於西醫,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因此,使用中藥之前,務必懂得中醫應該怎麼用,懂得正確的炮製、煎煮方法,不要盲人騎瞎馬,效果不好甚至出了醫療事故,反說中藥有毒,中醫無用。

其次,用法和劑量有差,結果也可能事與願違,中西藥物皆然。近醫楊則民講:“麻黃作解熱劑時用輕量,作利尿劑時用中量,治喘時用大量;桂枝伍於發汗劑時用輕量,和衛陽時用中量,治療風痺時用大量。附子作強心劑時用大量,峻下作鎮痛劑時用中量,作止瀉劑時用輕量。川連瀉火解毒用大量,消炎用中量,健胃用輕量……又言“烏附大量則中毒”等語。可見劑量實在值得重視。而王清任用黃芪,繆希雍用石膏,祝味菊用附子,常劑量極大,是基於對中醫理論和藥物的深刻認識及對方劑的巧妙配伍。正所謂“藝高人膽大”,如果沒有臨床經驗和對所用藥物的深刻認識,豈可隨便效仿?再如關木通有毒,有人用不得當而出現了副作用,有人卻能用之有利而無害,藥之過,人之過?

小心!中藥可以治病,它也能致病

再者,毒性為部分藥物作用的一部分,而臨床上以毒為用的例子也不少見。《本經》藥品之下品即毒藥;《周禮*天官》“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要求醫師在識別利害藥毒“令民知所避就”的基礎上,還應該能動得化害為利和化毒為藥,轉化利用來作為醫療手段。而外用吳茱萸、川椒、巴豆、蓖麻子、斑蝥、毛茛等都是中醫引赤發泡、由上達下、由裡達外的誘導療法,在外治法中經常使用。全蠍,蜈蚣之類,皆有毒之品,而章次公、朱良春諸先生用之內服其效如神。《孔穎達傳》甚至說:“服藥必暝眩極,其病乃除”,可見有毒未必有害。而一味平和之品,對提高療效也是有限的。以毒為用,需膽大心細,另是一種境界。朱良春統計,古有十八反,十九畏,而歷代皆有用之者。如《金匱》甘遂半夏湯之甘草,甘、遂同用,赤丸之烏頭、半夏同用,丹溪蓮心散芫花、甘草同用等。用藥如用兵,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善用者置之死地而後生,若韓信之行背水陣也;不善者徒取滅亡之禍耳,可不慎哉?蓋賢者真知灼見可用之,昧者固不可妄試以殺人也。

最後,雖然現代對中藥藥理毒理已加強了研究,但仍未足夠深入,在教學中對此仍未給予充分重視。對西醫開中藥或中成藥也沒有給予一定的管理和限制。這一點也很值得重視。

小心!中藥可以治病,它也能致病

吳塘曰:學醫不精,不若不學。《內經》曰:世無不可治之疾,有不可治之醫。用藥有害,一味從藥物上找原因,甚至將藥物封殺(如關木通等),如同馬不走去鞭打車,不是一種對中藥應有的客觀態度。陸廣莘先生也提出藥之害在醫不在藥,龍膽瀉肝丸事件或者馬兜鈴酸事件,起源於外國人不懂中醫藥,或國內一些西醫未遵循中醫理論正確辯病,但其實質恐怕是醫藥市場之爭,也是東西方文化的衝突,希望媒體更多地透過現象看本質,以免誤導民眾。其意見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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