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新起点

【满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旁听我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我对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有了更多了解。提起诉讼只是手段,目的是凝聚社会合力,开启保护生态环境的新起点。”近日,河北省人大代表常满意这样评价道。

今年6月,保定市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日常网上查阅案卷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以平整土地为由,在漕河大坝南侧挖取砂石,将6.3亩基本农田挖掘成深度约3米至5米不等的大坑,使该块耕地受到严重破坏。并且,漕河位于白洋淀上游,紧邻雄安新区,流经满城区4个乡镇,流域广、支流多,黄某的行为对该区域河流、河道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影响。

发现情况后,该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8月20日,该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黄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对非法占用毁坏的耕地自行修复、恢复种植条件,或承担耕地复垦费等各项费用8万余元。9月3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漕河沿线村两委干部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

“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损害,我会尽早采取补救措施,以后也一定会遵纪守法,保护国家土地资源。”庭审过程中,黄某当庭认罪。

9月11日,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非法占用毁坏的6.3亩耕地自行修复,恢复原种植条件。如未在规定期限完成,需交付耕地复垦费8万余元。

为给白洋淀上游漕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专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调研分队,实地了解漕河生态引水和现有两座污水处理厂改造提标工程的开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摸排入河排污口12个,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严重地点20余处。同时,到水利局、环保局调阅行政执法卷宗140余册,排查出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线索9条。

在此基础上,该院出台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明确对于环检案件实行专人办理、捕诉合一。目前已在工作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条,办理刑事案件3件。与此同时,该院还牵头组织区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聘任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10名,截至目前收到联络员提供案件线索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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