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朐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被通報!

臨朐縣各紀檢監察組織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現將查處的4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臨朐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被通報!

五井鎮茹家莊村黨支部書記牛立波,黨支部副書記、村主任王群,黨支部委員王淑德,黨支部委員胡敦章,原村委委員許致友,原黨支部委員、村委委員賀柱德違紀問題。2016年,茹家莊村組織修建村內道路,經村“兩委”成員研究,違規用村集體資金支付13名村幹部個人修路捐款共計13000元,其中分別支付牛立波、王群、王淑德、胡敦章、許致友、賀柱德個人捐款1000元。牛立波、王群、王淑德、胡敦章、許致友、賀柱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東城街道陳家焦竇村首席代表陳洪福,陳家焦竇村村會計陳世鐸違紀問題。2013年至2014年,陳家焦竇村借春節、“七一”之機,先後三次利用村集體資金向本村黨員發放茶葉、紫砂壺等物品,價值共計2764元;2008年至2014年,陳家焦竇村在上報小麥種植面積過程中,以村幹部名義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冒領小麥種植補貼共計17242.79元,用於支付村幹部工資;2009年至2014年,陳家焦竇村通過虛列工程項目支出的手段,先後四次套取村集體資金8080元,用於村內其他支出。陳洪福、陳世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沂山風景區北草山亭村原黨支部書記趙玉勤違紀問題。1995年,北草山亭村黨支部在發展黨員過程中,因審核把關不嚴,將不符合入黨條件的本村村民林某某發展為黨員,違反了黨的紀律,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趙玉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辛寨鎮張龍中心村原黨支部書記蘇煥利違紀問題。2015年5月,蘇煥利在擔任辛寨鎮張龍中心村黨支部委員期間,夥同時任張龍中心村村主任孫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決定將大張龍村安置樓售樓款20萬元給侯某某,用於侯某某個人經營的公司進行生產經營活動。2015年7月份,在大張龍村修河壩、道路期間,候某某通過頂賬方式將使用的20萬元歸還。蘇煥利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各級黨委(黨組)要以堅如磐石的意志和決心,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及時發現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各紀檢監察組織對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要快查嚴處,絕不姑息,堅決遏制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鞏固基層政權。要持續高壓問責,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形成震懾,營造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圍,堅決遏制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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