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黑龙江鹤岗劫金案件(十二)

95黑龙江鹤岗劫金案件(十二)

第四案件破获于1993年警方发动的“百日攻坚战”中,侦查过程长达2年多。

1991年5月29日,在牡丹江市铁岭河铁路南侧一围墙处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检验,系被他人勒颈致死。牡丹东安分局成立了以分局长顾德福、副局长庞岩峰等10人参加的破案班子,发布了认尸广告。

5月30日,牡市衬衣厂厂长段XX来分局辨认,这具女尸系技术室技术员施桂兴(女,38岁,已婚),之后公安人员立即对施的接触关系、知情人进行广泛调查。据该厂职工反映,施在4月份曾到沈阳、丹东等地公出,特别在死的前天,有一名34-35岁、身高1.75米左右、大眼睛、双眼皮、皮肤较白的男子来厂找施,两人在门口交谈过。专案组在施的办公室抽屉里发现了她与这名男人在沈阳市北陵公园的合影照片。施的嫂子也反映,在施家见过这个男人。

根据施报销宿费收据上的地址,专案组前往沈阳市公共汽车公司招待所进行调查,通过旅客登记得知一名住营口市西市区的旅客秦东明曾与施同时离开招待所,都前往牡丹江市。专案组抓住这一线索找到营口市,在当地公安部门协助下,了解到期秦东明曾作案和被判刑多次。1988年他带着另外9人抢劫客车乘客,获现金等物品总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然后潜逃。秦的血型为AB型,与死者施桂兴阴道内提取的精液血型相符,遂基本认定秦犯是杀害施桂兴的凶手。东安分局报告省公安厅后,省公安厅发出[1991]33号通缉令,要求缉拿秦犯归案。

秦东明已于1990年流窜到鸡西市鸡冠区,化名王刚,当年4月与市民政局工人尹XX相识并同居,租住一间房子中,两人在1991年5月生下一子。 1991年7月22日,鸡西市刑警大队侦察员杨国良接到如XX报案,诉其妻张XX(女,23岁)被一个叫王刚的强奸了。杨国良经请示带人将王刚抓获审查。对被害人张XX提供的背心裤衩进行检验,证明上面的混合精斑,属AB血型,对王刚唾液进行检验,结论也是AB型。据此,刑警大队对王刚作了多次审讯,但王刚拒不承认。由于证据不充分,无法起诉,于1991年12月决定对王刚解除收审,侦查工作并未停止。

王刚经常离开鸡西,独来独来,行踪诡秘,无人知道其真实身份和活动情况。在群众工作中,售票员了解到王刚常打骂同居的尹XX,威胁要杀死她,双方关系紧张。于是侦察员开始正面接触尹XX,请她配合工作。尹透露,自同居后,王从不告知父母在何处,生孩子后要给孩子起秦姓。过了段时间,尹向刑警大队报告,说看到王刚有个身份证,姓名为秦东明,住址为营口市西市区和宁里8-5号。还反映王刚前几天动向不明,回来时脚有伤,带了一个金项链。鸡西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指挥中心转营口市公安机关对秦予以协查。指挥中心后通报说,秦东明于1991年在牡丹江杀死一名妇女施桂兴,属通缉对象。

1993年10月17日晚,鸡西居民李XX报告,一个叫王刚的人将她劫持到北大河强奸。分析判断后,刑警大队派出侦查员在李XX住处将其擒获。将秦转回牡市审理。

牡丹江市公安局周密设计审讯方案,迫使秦东明在铁的证据面前缴械投降。 秦犯交代,1991年4月,他在火车上与牡丹江衬衣厂技术员施桂兴相识后,同在沈阳下车,住汽车公司招待所,并在北陵公园合影,4月29日同时离开沈阳返回牡市。从此,两人来往密切,发生了关系。5月份,秦从宁安县要回欠款21000元的支票,请施桂兴帮助提取现金,施向秦索要5000元的好处费,秦便产生敢向男人勒钱的女人一定要杀掉的念头。

5月29日秦将施骗出,在铁岭河铁路桥南侧围墙下与施发生两性关系后,用绳子将施捆上,用树枝抽打施的脸部,然后用绳子将施勒死,投入江中。 秦犯被缴械后,专案组认为这个无职业的逃犯自1988年被通缉一定还做过不少大案,遂昼夜突审,迫使秦犯交待了了从1991年5月至1993年11月在全国4省16市、县作案33起,杀死32人,杀伤2人,抢劫大量财物的事实。

秦东明猎取的对象多数是青年妇女,在他杀死的的33人和杀伤的2人中,有32人是卖淫妇女,因求钱心切被害。他杀女人有一定标准:一、他主动勾引女人发生性关系,女方要钱要超过300-500元的必杀;二、发生性关系的女方长得漂亮必杀;三、女方主动勾引他的必杀。他常以假名掩护自己,每到一地找女人同居遮人耳目。先后安了几个家,有六七个以上女人曾成为他的“妻子”。 他还以职业作为掩护,在牡丹江做业务员时,每次负责催要欠款,都用自己偷来的赃款顶帐,取得领导的信任,还被提拔为业务主任。又以“大款”面目逃避警方注意,每到一地,都住高档宾馆,吃高档饭店、玩高档舞厅。他还注意研究公安机关抓逃的规律,曾有五个春节在火车上度过。秦东明的犯罪手法显然高过上述其他罪犯。

而更加复杂的是自1991年至1994年连续发生在柴河、牡丹江、海林市的系列杀人抢劫案,6起案件均为两人结伙所为。

1991年4月22日,海林市柴河林业地区刑侦科发现内勤赵伟石(男,29岁)一整天没上班,即派人查找,见到他与女儿赵宇被人杀死在家中。案发后省公安厅、省林业公安局及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都派人赶到现场,勘察中提取了凶器2件(烟灰缸及绳索2条)和赵家地面砖上残缺穿袜足迹1枚等。同时发现赵佩带的“六四式”手枪一支、弹夹一个被抢。经调查,了解到赵伟石夫妻不合,两人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专案组怀疑犯罪分子是因奸情临时动意杀人,抢枪则是为了转移公安视线。

经大量工作,收审了重大嫌疑人王卫光,王交待了作案过程,但不交待枪支下落,后推翻证词,案件未能进入诉讼程序。

1994年1月17日,海林市刑警大队接到一起报案,赶到市公安局交警队车管股股长王建才家中,见到王和他的3个孩子分别被杀死在3个房间内。王建才中4枪,3个孩子各中1枪,从卫生间的门把手上提取到血指纹一枚,从3个房间提取了“五四式”手枪子弹头5枚、弹壳7枚,在客厅沙发和地面上提取了足迹。

王建才的女儿王威是幸存者,据她描述,当日下午约4时10分,她在厨房里做饭,父亲回到家中。随后不久,门外进来2个陌生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年龄都在40岁左右。两人直接进入客厅与王建才谈话。以后,客厅里发出2声枪响,王威侧头探视,见父亲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部出血,胖子正用枪逼住他头部。王威惊叫一声,瘦子就奔过来用手枪朝王威头部开了一枪,但枪没响,王威转身跑入卫生间,随手推上门,插上插销,又推开风窗跳入后院跑到邻居家求救。

市局当即部署警力在交通要道堵卡,同时检验弹壳,发现现场使用的两支枪分别是1991年4月19日在柴河杀死民警赵伟石时抢走的手枪和1993年10月6日在海林镇杀死石河派出所所长丁国春夫妇抢走的手枪。对现场周围目击者和出租车司机的查访,查明2名犯罪分子从海林乘出租车辗转逃往牡丹江市桦林镇。 根据枪支来源和罪犯逃跑方向都是柴河,被害对象都是柴河人,由省、地、市及牡市林业分局领导同志参加的破案总指挥部以及柴河、桦林两个分指挥部制定了侦破方案,决定以柴河为主战场、海林、桦林为分战场,确认“五种对象”、“四个条件”,又以指纹为依据,开展大规模大声势的摸查。指挥部根据作案特点将柴河和牡丹江另外3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件联系起来一并考虑,扩大了摸排对象,对现有党政干部、公安政法民警也逐人进行调查,捺取指纹。

罪犯终于被惊动了,柴河林业局贮木厂工人王成岩于1月25日携带2支手枪畏罪潜逃,1月30日中午在辽宁开源市郊杀死一名司机后被民警击毙,手枪使其暴露身份。 在未拿到口供的情况下,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对王成岩家属进行隔离审查。王犯的妻子、儿子和一个8岁的女儿除说明王是1月24日离家出走以外,别的一概不谈。最后,指挥部选准王的女儿作为突破口,王的女儿谈出,她爸爸有一个朋友,姓张,是公安局的,发案前后常来找她爸爸,还证实1月17日晚,她爸爸很晚才回家,穿了一件警察大衣。 这个“张叔叔”即柴河林业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四维,他的暴露令人吃惊,但立即被隔离审查。张副主任承认与王成岩是好朋友;在一起做过倒卖虎鞭的生意,别的一概避而不谈。他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公安干部,任派出所民警时因工作出色立过三等功,还当过预审员,对审讯工作策略十分了解。

当时公安方面虽然获取了许多线索和情况,但还没有拿到直接证据,若张一口咬定搜查出来的物品是王成岩送给他的,审讯便会陷入僵局。为此,指挥部组成了由省、地、市三级领导参加的强有力的审讯班子,由省厅刑侦处副处长闫自忠主审,将“王成岩尚在辽宁医院抢救已脱离危险”的说法传达给张四维,对其进行干扰和迷惑,审讯中适时使用张的姘头李秋艳提供的“炮弹”,造成张四维的精神防线完全崩溃,最后他交待了与王成岩合伙杀害赵伟石等17人、作案6起、抢劫现金及财物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张四维和王成岩是小学同学,1989年10月王成岩任柴河林业局贮木场北车间副主任时,与女工李X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被李X控告强奸。林业地区公安局受案调查后,确认案件不成立,建议贮木场作行政处理。李的丈夫郭XX遂对王成岩进行报复,用刀将王刺成重伤,林业区公安局对郭XX以伤害罪报请检察院批捕,并移送起诉,后被检察院免诉。此时,张四维在林业公安局预审科任预审员、办案中对王成岩有过诸多关照,王对此十分感激,以后两人关系密切。张四维一直感到经济窘迫,曾因兜内仅剩10元钱无法支撑到警校毕业,不得已向别人借了10元钱,深受刺激。他觉得钱对他太重要,而王成岩也急于弄钱,两人便合伙预谋和实施了系列杀人抢枪、抢劫的罪恶行径。

他们每作一案都经过详细的研究、考查和策划,除非意见一致才动手。作案工具从不留在现场,用枪而不开枪,他们采取跨区域作案手法、转移侦察视线,得以长期隐藏。“1.17”案件中,由于被害人王建才奋力反抗,两人才不得已开枪。暴露线索以后,王成岩提出两人一起外逃,张四维狡猾地让王成岩自己带两支枪走,想办法在外面留下痕迹,引开公安机关对柴河的注意,同时告诫王,暴露后不可被抓住。王表示,就是打死也不会被抓住。这是最后一招,一切都按预谋的进行,但还是没有逃出法网。张四维、王成岩的作案已构成典型的现代高智能犯罪,这一案件的发生对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公安机关来说都是个震动。

纵观黑龙江省近年来出现的五起系列大案,不难看出当前刑事犯罪不断向恶性化发展的趋势。而鹤岗大案某种程度上正是在这一起基础上达到新的犯罪高峰。 与社会犯罪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相对应,公安机关正力图迅速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刑侦格局,以适应新的形势。但形势的变化来得太快、太猛,案子破了一批又出现一批,超乎公安机关的想象。坐在会场上,听着各地代表的发言,张昕枫副厅长右手扶着下颚,宽阔的前额上泛着一层浮光,他的思路一度转向另一个方面:是否有办法从根本上削弱产生社会犯罪的现实基础呢?这是许多警察首脑都曾经闪过的念头。但是这个问题已超出了他们常规的思考范围。 他明白,作为刑侦领导人,他的职责是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能够有效地动用他的力量遏制犯罪。

他刚才在发言中谈到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包括发达国家和地区,总体破案率也比较低,但是对杀人案件非常重视,破案率是很高的,犯罪分子都感受到不能轻易杀人,杀了人,警察就不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方面应该比他们做得更好,而不是相反。这是他的真实思想,也是他要达到的目标。过去,公安上使用“重大案件”、“特大案件”这类概念时是有规定的,如杀死一个人被列为重大案件,抢劫一千元、盗窃两万元列为特大案件,他认为很可笑。

从现在起,要根据黑省的实际情况做一点必要的调查,把侦破重大杀人案件与侦破特大刑事案件同等对待,要按照侦破特大刑事案件的要求侦破重大杀人案件。人才是一切,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这是基本的人权。

他想得最多的还是尚未侦破的鹤岗大案,侦破五起大案的经验和教训,是否能够给侦破第六起大案带来什么启发?鹤岗创造了一次杀人最多的纪录,与五起大案相比,此案完全是公开的、对抗性的、战争式地发起攻击。此案不破,他感到无颜面对死者。

正在此时,秘书送来了他急于看到的电话记录。鹤岗刚刚来电:无名尸左眼部发现重复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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