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手术同意书,出事医生不负责?律师终于说了大实话!

如今在临床上,患者认为手术同意书上列举的后果非常吓人,心理脆弱一点就无法承受。这样医生规避了风险,但患者好像在签“生死状”。

签了手术同意书,出事医生不负责?律师终于说了大实话!

现实中,手术很容易引发纠纷,有的医疗单位在法庭上辩驳:既然术前患者已签字同意,表明医院已履行了告知义务。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只要患方签字同意,就应承担责任。



显然,这是医方将签署手术同意书完全等同于签订手术合同书了。那么,两者是否等同呢?


签了手术同意书,出事医生不负责?律师终于说了大实话!


首先,签署手术同意书最主要的目的只是保证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

其次,手术同意书属于病历文件,是术前医生和患者的谈话记录,不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文书。

再者,手术同意书不具备合同的基本形式和内容要求。



而手术同意书的签订有自己的内容,如急症多、意外多、术后感染多,是手术治疗的特点,特别是在争分夺秒的紧急抢救中,医患之间无暇讨论、签订内容相对完备且内容复杂的手术合同。



综上所述,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合同的功效。

它的签署是为了保证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同意权。同样,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患者享受知情同意权要以承担手术风险为义务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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