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省府縣三級是如何劃分的?總督與巡撫到底誰職權大?

李亞東


清朝的地方行政總體上來說是省府縣三級,但是實際到了地方上,這個行政職級可以劃分為五級:省,道,府,州,縣。在少數民族以及新開發的地區還設有廳,可形成六級地方官。



一般而言,省以下設道。例如四川一省共設五個道,分別是:川東道,駐重慶;川北道,駐順慶(今南充);川南永寧道,駐瀘州;成龍綿茂道,駐成都;建昌上南道,駐雅安。

道下設府、直隸州和直隸廳,直隸州與直隸廳為府的平行單位,下轄縣。除直隸州與直隸廳外,又有散州和散廳。散州與散廳屬於府的下屬行政單位,不轄縣,類似於今天的縣級市。最後一級當然就是縣了,縣下面又轄鄉,重要的鄉鎮可以設巡檢衙門負責徵定稅收。



清朝前期沿用明朝的十三省,到了康熙年間改為漢地十八省。每個省設巡撫一名,布政使,按察使各一名。後又設八個地方行政總督,總管一省或者數省的軍政,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雲貴總督和陝甘總督。



巡撫為從二品的官員,加右副都御史和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官員,負責一省的軍政錢糧大權。總督為正二品官員,加右都御史和兵部尚書銜,為從一品官員。從品級來說,巡撫比總督低一級,屬於總督的下級。從職權來看,除直隸和四川外,總督可以管兩到三個省,自然要比巡撫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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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省為一級行政區劃,府為二級行政區劃,縣為四級行政區劃;有的府、縣之間尚有州級行政區劃。

又,省下設道,初為監察區,後演變成行政區劃,高於府級行政區劃。

清朝的總督、巡撫,各自的職權不同,管轄區域不同。總督、巡撫為地方軍政長官,“上馬管軍,下馬管民”。

上圖為兩江總督府

一、清朝的總督,為地方官員中級別最高、權力最大的軍政官員,側重於軍事,管轄的軍隊稱“督標”;官階為正二品,加兵部尚書(相當於今日部長)、右都御史銜則為從一品,僅次於最高官職“三公”的太師、太傅、太保;如加大學士銜,則為正一品,與“三公”平級啦!總督習稱“封疆大吏”,權勢顯赫!

清朝設直隸、兩江、兩廣、湖廣、閩浙、雲貴、陝甘、四川總督,後增設東三省總督,除四川總督管轄一省外,其餘總督管轄數省軍政事宜。

總督管轄軍隊,只限管轄漢軍綠營,八旗軍隊歸駐防各地的滿族將軍管轄。


總督,類似新中國成立初期設立的東北、華北、西北、西南、華東、中南六個大區政府主席,管轄數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但比大區政府主席權力更大,比大區政府主席還多執掌軍權;直隸、兩江總督,身兼北、南洋通商大臣,還執掌外經外貿權;直隸總督還掌管北洋海軍。

清代著名重臣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林則徐等,皆曾任總督要職。

二、巡撫,為一省的最高軍政長官,掌管一省的軍政大權,官階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相當於今日副部長)為正二品,管轄的軍隊稱“撫標”,節制駐省漢軍綠營軍隊最高軍事長官提督;同總督一樣無權管轄八旗軍隊。

總督、巡撫均為直接聽命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軍政長官,木有隸屬關係,但總督官階高於巡撫,對巡撫有督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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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最初是省府縣三級體制,後期增加了道這一個級別,事實上形成省道府縣四級。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1、省級:

省設置從二品布政使、正三品按察使。

布政使相當於一省行政主官也就是省長,按察使相當於司法監察主官。也就是省高檢+高法+紀委。

2、道

道本身級別不定,二品三品都有。乾隆中期明確規定為正四品。

道分為分守分巡道,與布政使某方面的副手如糧鹽茶道等。鹽茶道這些很好理解,就是一省鹽業茶業的總監。分守分巡道就是分管若干府的派遣專員,今天沒有相關品級與職務,類似於解放初期的皖北、贛南等省內片區。因為嘉慶之後,地方政權的知府以下官員向中央彙報必須經過道的批轉,道也因此正式成為省府之間的行政層級。

3、府、直隸廳、直隸州

府從四品。直隸廳州正五品。

簡單說,府等於省轄大市。直隸廳州為省轄下的地區。

4、縣、散廳、散州

縣正七品。散廳散州為正六品。

散廳散州就是今天的省轄小市,交給大市代管的行政區劃。散州散廳與直隸廳州的區別,就是下面是否轄縣。

🐧總督巡撫

總督是清代封疆大吏,中央派遣大員,略偏向軍政的武職。本官正二品,加尚書銜或者右都御史為從一品。對轄區綠營體系有管轄權,對轄區軍政事務有彈劾監察權。

巡撫也是封疆大吏,中央派遣大員,略微偏向民政的武職。本官從二品,加兵部吏部侍郎或左副都御史為正二品。對本省軍政民政事務有管轄權,實際侵奪了布政使按察使的權力。

所以,總督不是巡撫上級,正常情況下,總督很難控制非駐省。歷來督撫爭權相當厲害,清政權也是各打五十大板。比如,兩江總督駐江寧府,實際控制江蘇省的江寧徐州一線,江蘇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駐蘇州,控制江蘇省的其餘地方,而安徽江西兩省在和平時期基本不奉總督令。因此,僅從對轄區的控制來說,總督遠比不上巡撫。


四川達州


清朝內地的行政區劃是省—府—縣,但每個省普遍都分設諸分巡(守)道來區劃省內,因為交通不便,難以管理,便通過設立道作為行政區劃的補充,如清代四川省便是成龍綿茂道(成都府)川北道(保寧府)川東道(重慶府)下川南永寧道(瀘州直隸州)和民族地區的建昌上南道(雅州府),這些道的設立大致上也和如今的各省的方言菜系文化流派都有一定的影響

如果細分的話表示省—(道)—府(直隸州、直隸廳)—縣(散州、散廳)

如清代川東道重慶府領的江北廳(今江北區)就是散廳,領的涪州(今涪陵區)是散州,而川東道石柱廳(今石柱縣)是直隸廳,忠州(今忠縣)是直隸州

總督和巡撫沒有隸屬關係,都聽命於中央,但是級別上有不同,總督例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巡撫例加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督撫制的實行還是因為古代交通不便,掌握全國不便,容易形成地方一人專權,督撫並存能夠牽制一方,總督一般管兩個省或以上,統轄的兵只有當地的綠營兵,京畿地區的幾個省(河南、山東、山西沒有總督)四川是總督兼巡撫,因為四川比較特殊是因為軍事需要(現今也是,成都軍區西部戰區司令也是在四川省內)

由於督撫並存難免會有矛盾而造成行政資源浪費和排斥難以施政,後來逐漸裁去一批同省的巡撫,如廣東巡撫、湖北巡撫、甘肅巡撫等等

督撫同城也得到了一定改變,如江蘇巡撫駐蘇州、福建臺灣巡撫駐臺北、甘肅新疆巡撫駐迪化

但一方如果有駐防八旗兵將軍的話,名義上他就是最大的官,上奏時是將軍領銜


洛基之怒


直隸總督,兩廣總督,雲貴總督,陝甘總督,兩江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東三省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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