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执检部门批捕一职务侵占民营企业财物再犯罪嫌犯人

近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经审查后,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侵占民营企业财物的再犯罪嫌疑人屈某批准逮捕。

2016年3月31日至5月24日,屈某利用在汉川市某商贸公司任销售经理的职务之便,收取分管片区客户的预付款14余万元据为已有。2017年1月19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此案判决前,被取保候审的屈某于2016年8月再次到该商贸公司,成为公司合作伙伴暨区域承包商,销售公司代理的系列产品。缓刑考验期内,屈某不思悔改,于2017年3月10日至7月8日,利用为公司客户配送产品的机会,13次假冒该商贸公司预付款客户签名到公司骗取价值11余万元的产品,并将骗取的产品全部销售后将货款占为己有。汉川市公安局于2018年6月21日受理商贸公司报案,并于7月2日立案侦查。2018年11月1日,公安机关将外逃的屈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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