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营商环境 山阳县5人被点名通报

破坏营商环境 山阳县5人被点名通报

12月9日,记者从商洛纪检监察网获悉,山阳县纪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分别是:

1.山阳县西照川镇珍珠村支部书记李洪贤索要赞助费问题。2015年李洪贤私自以村集体修路名义向正沟大理石矿场索要赞助费,2015年冬季,陈梅升代表正沟大理石矿场将43000元赞助费交于珍珠村,村集体将收取的43000元用于村道路建设开支。2018年5月30日,李洪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山阳县色河铺镇色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何根山、主任彭军收受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16年何根山、彭军负责配合山柞高速公路12标项目部在色河铺社区境内建设征地、解决信访等工作。同年9月,高速路12标项目部以感谢何、彭二人在征地工作给予的帮助为由,分别送给何、彭二人12000元,何根山、彭军予以收受,用于个人生活花销。2018年6月1日,何根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6月11日,彭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山阳县色河铺镇屈家湾村党员闵家来销售假烟问题。

2017年11月10日,西安市新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时,在闵家来库房内查获大量假香烟,涉案价值合计231979元。同日,西安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闵家来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闵家来被批准逮捕。2018年6月21日,闵家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山阳县城关街办冯家湾社区六组党员徐启民阻挠施工问题。2017年6月30日山阳县城关街办冯家湾社区六组村民徐启民等人,以山柞高速冯家湾段承建方未给本组预留涵洞影响出行为由,到高速路施工现场采取拦路等方式阻挠施工长达两个多小时。2017年6月30日,山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徐启民等七人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2018年5月28日,徐启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商洛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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