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懷化2003年周峻峰結夥爆炸、敲詐勒索案

2003年7月21日17時許,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佳加家”超市總經理楊某接到一個不明電話,對方聲稱已在超市安放了3枚定時炸彈,威脅楊某交出30萬元,否則就引爆。案件發生後,懷化市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在市、區各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緊急處置,排除了險情,防止了爆炸後果的發生,並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措施、手段,偵技結合,設計用謀,循跡追蹤,僅用13天時間,就將兩名涉嫌恐怖性敲詐的犯罪嫌疑人周峻峰、劉紅初抓獲歸案,為懷化市社會治安消除了一大隱患。“2003•7•21”案件是較為典型的恐怖性敲作案件,分析此案的規律特點及偵破過程,有利於制定打擊與防範類似恐怖性敲詐犯罪的對策。

湖南省懷化2003年周峻峰結夥爆炸、敲詐勒索案

“佳加家”超市是懷化市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超市,犯罪嫌疑人周峻峰、劉紅初兩人因在新疆和懷化兩地做生意虧本,便產生了到外面“搞錢”的念頭。他們從2003年6月一直租住在懷化市河西開發區,白天在懷化市區到處轉悠尋找作案目標,當看到“佳加家”超市生意興隆,便認定該超市老闆肯定有錢,於是選擇了該超市作為作案的目標。因該超市保衛防範較嚴密,所以一直沒有下手的機會。其後,受電視中播放的國際恐怖主義犯罪活動方式的啟發,他們萌生了以爆炸相威脅要挾超市老闆勒索錢財的想法。案發後,他們在知道公安機關已經介入的情況下,仍然孤注一擲繼續多次勒索,充分表現出這些亡命徒膽大妄為、貪婪成性的心理。犯罪嫌疑人周俊峰,劉紅初兩人自2003年7月初即為實施恐怖性敲詐進行了周密準備。

7月7日,周返回湖南省邵東縣老家取出偷來的37筒炸藥,二人躲在開發區其租住的房間內潛心研製爆炸裝置。他們先用電動遙控車上的遙控電路板製作了一枚遙控爆炸裝置,在市區西的一片樹林裡進行了爆炸試驗並獲得成功。由於該遙控裝置不易控制,又害怕投放炸彈時因超市兒童玩遙控玩具而引爆炸彈炸傷自己,他們決定對爆炸裝置進行改裝。他們購置了一個BP機型的電子石英鐘,利用其定時鳴叫功能製作了一枚定時爆炸裝置,在試爆成功後得意忘形,決計實施其犯罪計劃。為方便與受害者聯繫,7月18日,他們騎車到懷化市鶴洲路中信手機市場購買了一張能隱藏去電號碼顯示的聯通手機卡,第二天,周峻峰用此卡打通了超市值班電話,以客戶名義查詢到了超市負責人楊某的手機號碼。此後,兩人多次到超市踩點,查看超市佈局,選擇爆炸物的投放地點。7月21日10時許,他們攜帶自制的定時炸彈竄至“佳加家”超市,由劉紅初將炸彈定時在18時並投放在儲物櫃4號櫃7號箱中,然後兩人在超市門口會合,由周峻峰出面打通超市負責人楊某的手機,聲稱在超市投放了3枚炸彈。楊某在第一次接到勒索電話時以為有人開玩笑未予理睬,直至17時案犯指出炸彈的具體位置才緊急報警。

由於警方處置及時迅速,防止了爆炸危害結果的發生,使得犯罪目的未能得逞。案犯預感警方已察覺,暫時停止了行動。9天后的8月2曰,他們以為風平浪靜,於是周峻峰再次給超市負責人楊某打電話,限其8月3日13時前將50萬元存入建設銀行某賬號,否則將超市炸為平地。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打擊,該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可謂處心積慮,他們用偽造的身份證和假擔保電話在聯通公司進行人網登記,特意向櫃檯服務員諮詢隱藏去電號碼顯示的途徑和方法,購置了能隱藏去電號碼顯示的聯通手機卡以專門用於勒索作案;用“金嶽輝”的偽造身份證在建設銀行辦理了通存通兌儲蓄卡。憑藉這些手段,他們躲在暗處上躥下跳,與警方玩起了捉迷藏。

恐怖性敲詐案件偵查的難點在於犯罪分子身份的隱蔽性,公安機關掌握的信息十分有限,難以準確地劃定偵查範圍。因此,設計用謀,預設圈套,千方百計刺激犯罪分子頻繁活動,促使其暴露更多的信息、露出狐狸尾巴,是偵查此類案件最有效的途徑之一。

“2003•7•21”案件的偵破過程也可以說是謀略的運用過程。7月22日19時,犯罪分子再次打來電話勒索30萬元鉅款,並要超市負責人楊某立即攜鉅款乘當晚懷化開往株洲的火車,因為時間倉促,我方無法布控,偵査人員指示楊某以夜晚攜鉅款獨自遠行不安全為由相拒絕。對方仍不死心,又提出要楊某於第二天上午攜鉅款乘懷化開往吉首的1608次列車,考慮到有時間進行部署和準備,專案組決定將計就計。當晚,專案組認真分析了案犯的心理特點和其取款可能出現的情形:一是在火車上,伺機接款或搶劫;二是在火車停靠站點接款;三是電話通知楊某在開動的火車上在某地點將鉅款拋下火車。針對這些情況,專案組進行了以下部署:派5名偵査員化裝跟車,保護受害人和鉅款,並伺機抓捕前來索款的犯罪嫌疑人;通知1608次列車途經的鐵路沿線公安派出所,加強對所轄車站的秘密巡査,做好協助抓捕準備;在鐵路沿線特別是在懷化市區路段的重點部位派民警守候監控。7月23日10時,楊某攜鉅款登上了懷化開往吉首的1608次列車,當車行至城北象鼻子火車站地段時,案犯打來電話要求“丟包"。由於該地段未在我方控制範圍之內,偵查員指示楊某以丟鉅款下車不安全為由拒絕了其要求。此後,對方似乎感到已被警方覺察便停止了同楊某的聯繫,偵查工作暫時陷人僵局。

8月2日犯罪分子又給楊某打來索要現金的勒索電話,這次加碼到50萬元,並要求將現金存入“金嶽輝”賬號。經查,“金嶽輝”是假名,其在銀行開戶登記的身份證也是假的。經技偵部門通訊監控,將其藏身落腳的地方縮小在河西開發區約1平方公里範圍內。但該地區系商業區,大多為出租房屋,外來流動人口多,人口密集,在該地區進行大規模排查不僅耗時費力而且可能貽誤戰機。於是,專案組決定採取打草驚蛇、引蛇出洞然後聚而殲之的偵查謀略,把犯罪嫌疑人調離人口密集、地形複雜的開發區,引入事先佈置的“口袋”。為此,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方面指示楊某儘量保持與犯罪嫌疑人的通訊聯繫,拖延時間,技偵部門對其通訊實行不間斷的監控追蹤;另一方面對出人犯罪嫌疑人落腳點的各個路口採取公開和秘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巡邏盤査。8月3日7時30分,專案組抽調20多名民警身著制服對通往犯罪嫌疑人落腳點的各個路口實施公開的設卡盤查,同時派出200多名便衣民警分成十幾個機動小組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沒的場所進行秘密巡查。果然,犯罪嫌疑人發現其居住地被警察封鎖後,如驚弓之鳥趁機逃出包圍圈,鑽進我事先布好的“口袋”。11時50分,案犯再次打電話向楊某發出“最後通牒”稱其行為已被公安機關知道,現在準備逃離懷化市,要求楊某在13時之前將50萬元現金存人其指定的原賬號內,否則將炸燬超市。其實,在其打開手機的那一剎那,其行蹤已在我技偵部門的掌控之中,在其打電話勒索時,我方已經鎖定了其具體方位,並且立即通知秘密巡查的機動小組向其合圍,12時30分,第5機動小組唐先於、龍海軍、彭曲枝3名民警在行人稀少的象鼻子火車站旁發現兩個年輕人從鐵路橋上走下來,其中一人將一部手機塞進了褲子口袋,其體貌特徵與我方掌握的犯罪分子特徵極為相似,於是立即將其抓獲,隨即進行審查,從這兩人身上搜出手機一部、建設銀行儲蓄卡一張,手機卡和儲蓄卡號碼與犯罪分子敲詐所使用的卡號一致。在鐵證面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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