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放網捕魚”老賴果然“上鉤”了

执行法官“放网捕鱼”老赖果然“上钩”了

四川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新疆某農資連鎖有限公司一案,今年1月經綿竹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新疆公司應支付貨款23萬餘元,但被告期限內未履行義務。法院執行法官“放網捕魚”,只凍結被執行人三個賬戶中的兩個,最終成功執行回欠款。

执行法官“放网捕鱼”老赖果然“上钩”了

留下賬戶“放網等魚”

今年5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因被執行人公司及法人所處異地,多次溝通得到的都是“現在賬戶上沒有錢”、“再協商協商”等推諉拖延的答覆,承辦法官通過辦案系統查詢了該公司賬戶,其三個賬戶確無財產可供執行。

承辦法官分析,若凍結被執行人公司全部賬戶,該公司極有可能不再利用其銀行賬戶進行交易。為此,承辦法官在凍結其銀行賬戶時,只凍結了其中兩個,讓其誤認為法院只能查找到兩個賬戶。而承辦法官則在千里之外高度關注未凍結賬戶的動態,一旦有財產到賬,將立刻對該賬戶採取凍結釦劃的措施。

成功劃扣執行款

11月,案件快到結案時間,被執行人公司三個賬戶依舊無財產可供執行,承辦法官本以為此案只能終結本案,按照流程將剩餘賬戶也予以凍結。

就在該賬戶被凍結的第二天,卻驚喜地發現賬戶內竟轉進20萬元,與本案標的很接近。但案件的結案期限只剩幾天了,承辦法官當即向被執行人公司所在地的烏魯木齊市頭屯河法院委託扣劃,頭屯河法院兩天內就將20萬元扣劃成功。本案順利進入結案程序。

目前,按照執行程序,20萬元已經執行給申請人。

綿竹法院執行部門工作人員說,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下,採用靈活辦案的形式,給被執行人撒下漁網,耐心等待魚兒入網,擺脫了案件完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僵局,全力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記 者|張 偉

編 輯|林 靜

責 編|蔣文戈

來 源|德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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