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灤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李建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开滦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李建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開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

李建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開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李建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建民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建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理想信念喪失,目無法紀,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建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法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隨案移送涉案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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