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大案实录:“1998·9·8”永嘉上塘爆炸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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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一个午夜,在浙江永嘉县城上塘镇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爆炸案件:永嘉县某局人事股长刘某某家门口被爆炸。

爆炸虽未祸及人命,但其前门及厨房间里的大部分财物已被炸坏,连住在对面50米远的另一幢房子均感受到强烈的震感。

左邻右舍现在想起那次爆炸都心有余悸。


午夜,永嘉县某局人事股股长家门口发生爆炸

不久,她家又接到多个匿名敲诈电话…

谜底揭开,世人愕然


中国现代大案实录:“1998·9·8”永嘉上塘爆炸案侦破纪实

▲爆炸现场

1998年9月8日晚,两条骑着自行车的黑影东钻西窜,一会儿便钻进永嘉县上塘镇城北东街某住宅楼刘某某房屋前,黑影快速放好自行车,非常利索地打开后院未上锁的铁门,只见两黑影耳语嘀咕了几声,便将一包东西放在铁门边,其中一条黑影上前用打火机点了火,只听见“哧,哧”的火花飞溅,尔后,两条黑影随即消失在茫茫夜幕之中......

“轰隆”一声巨响,两条黑影离开现场不到一分钟。睡在三楼的刘某某夫妇即被震耳的爆炸声惊醒。当时,夫妇俩刚躺下不久,还未睡着,刘某听到楼下有异常声响,好像铁门打开的声音,然后有人跑步的声音,觉得反常,就跑到阳台去观察,刚到阳台,就发生了爆炸。此刻,时针正指向23时50分。

接到报案后,永嘉警方立即组织警力,一方面保护好现场;一方面向局领导作了汇报。陈国利副局长赶到现场后,大家很快达成共识,并成立以刑侦重案中队为主侦的“9·8”爆炸侦破专案组。各项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中国现代大案实录:“1998·9·8”永嘉上塘爆炸案侦破纪实

▲案件分析会

45岁的刘某某担任某局人事股股长已多年,据反映,刘某某办事比较讲原则,虽然是个女性,但干起事来丝毫不逊于男子,在工作上有一股犟劲。正因如此,在毕业分配、人事调动和职称评定等等关系到教师们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就可能或多或少产生一些工作上的矛盾。而其丈夫在县城某单位担任要职,在工作与生活上均无与人过节,难以产生如此激化的矛盾。

看来,爆炸会是针对刘某某而来。专案组民警对案情进行周密分析后得出结论。刑侦大队大队长潘旭光部署了下步工作:一是查证矛盾点。对刘某在工作中产生的各个矛盾点进行排摸,然后逐一查证落实,不放过任何一丝疑点;二是查证药源。对全县各处民用爆破点进行清查,发现有无民爆物品被盗、丢失或出借现象。

案件同样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重视,侦破期间,永嘉县委、县府有关领导、温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县公安局长陈锋进以及永嘉某局的主要领导都深切表示对该案的关注,期待能快速破案。

案件发生后,正值全市广泛开展“百日破案攻坚战役”行动,因此,“9·8”爆炸案也被列为市局挂牌必破案件之一。办案民警深感自己肩负的重任。他们暗下决心,定破此案。

然而,对各个不服刘某某做法对象的查证,结果逐个被否定。而查药源的一组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侦查工作一度搁浅。

中国现代大案实录:“1998·9·8”永嘉上塘爆炸案侦破纪实

▲爆炸现场惨不忍睹

转眼到了11月24日下午5时20分,在家做饭的刘某某忽然接到一个匿名恐吓电话,意思大概是“准备现金20万元,骑自行车送到楠溪江大桥头,不准报警”,但没有讲清具体的交接办法。此后四天,狡猾的歹徒先后在多个电话亭向刘家打了8个敲诈电话。专案组分析,此电话与“9·8”爆炸案有关,很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

四天来,办案民警将自己交给疲劳与黑夜,巧妙而不露破绽地与歹徒周旋。最后一次,胆大妄为的歹徒竟留下一个传呼号码98631978联系交款事宜。重案中队中队长胡建忠决定采用“钓鱼”办法诱捕作案歹徒,此法果真奏效。11月27日下午2时许,接到传呼正做着发财梦的犯罪嫌疑人朱邵(男,25岁,以做鞋为业,永嘉县陡门乡珠山村人)在瓯北菜场口被专案民警逮了个正着。

大队领导亲自参加审讯。当日下午,朱邵便交代了前几天去暂住在瓯北镇塔下路的同村同学卓平春处玩时,卓对朱讲起上塘刘某某的爆炸案,两人便商议打电话敲诈的事,开始时由卓平春先打,叫刘某某送20万元现金到楠溪江大桥头。后来,耍点小聪明的朱邵认为这件事比较大,况且那些当官的也很有钱,便把此事牢记在心,决定单独行动。11月27日上午,朱邵再次打电话给刘某某,要求她快点准备现金,并告诉刘某某传呼号码联系。

据朱邵交代,当晚暂住瓯北塔下路的卓平春被办案民警抓获。

莫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卓平春自己制造了爆炸案,再由自己上演一出敲诈闹剧?

“马上审问卓平春!”重案中队中队长胡建忠说话的声音也显得有点激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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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现场

经多次审讯,在政策感召下,11月28日晚,作困兽斗的卓平春终于交代了作案过程,正如办案民警所料:

三个多月前,卓平春的朋友陈山、陈梅花找他,讲“有点事需要兄弟帮忙”,卓问陈是什么事,陈山讲自己的表妹夫(即陈梅花的妹夫)在山区某中学教书,想通过刘某某调动,但经多次要求均无结果,认为是被刘某某卡住,为此他们想把刘某某砍几刀出出气。卓平春当即表示同意。这以后的一天晚上,陈山、卓平春和陈梅花三人携带菜刀到刘家附近等候机会下手,终因刘家人太多或刘进出都在两人以上而难以下手。这样一直等了四五天,均无机会砍她。于是,卓平春说“是否搞个炸药包吓吓她?”经商量后,就实施爆炸计划。

9月8日,由卓平春到珠山至沙头的在建公路上,趁工人吃中饭不备,偷来炸药、雷管和导火索。为了掌握引爆技术,卓平春还在山上作了一次爆炸试验。

吃过晚饭后,在上塘环城西路陈梅花家,卓平春制作了两个炸药包。当晚12时许,卓平春、陈山两人携带炸药包骑自行车潜入刘某某家,将炸药包放在门口引燃导火索后,骑自行车逃离现场。爆炸成功后,陈梅花分两次“借”给卓平春现金12000元。

11月28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陈山(男,29岁,永嘉县山坑乡槎川村人)和陈梅花(女,35岁,住上塘环城西路)在温州赶回上塘的途中,被设卡的民警拦截,双双在出租车内就擒。这起在当地引起较大影响的爆炸、敲诈案宣告胜利破案。

中国现代大案实录:“1998·9·8”永嘉上塘爆炸案侦破纪实

▲被炸房屋弥漫着炸药味

按说,陈山、陈梅花为了其亲戚调动而做出愚蠢行动还情有可原;朱邵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自投罗网,罪有应得。那么,卓平春为什么要置法律于不顾去干那伤天害理的事儿呢?

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卓平春追悔莫及,他说:“是虚荣心、哥们义气害了我!当陈山、陈梅花找我帮忙时,我觉得他们平时待我不薄,朋友之间,两肋插刀,是天经地义的事,于是满口答应,这下可好,我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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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永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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