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不配合处理,造成楼下财产损失,这样解决没脾气了……

城市居民,大多居住在多层或高层的楼房里,每一户居民都不是一个单独的存在,楼上楼下间和谐的邻里关系就显得尤为难得。但一旦遇到“任性”的楼上邻居,自家地面漏水,给无辜的楼下邻居,造成财产损失,却拒不配合维修或者协商,更有甚者,态度蛮横,那你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楼上漏水,不配合处理,造成楼下财产损失,这样解决没脾气了……

和谐的邻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邻居责任造成,并进而渗透到楼下的业主家,造成楼下业主的装修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首先,还是应该先和楼上邻居说明情况,协商解决。而如果楼上业主拒不配合协商或者及时维修的,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因漏水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当然,受损业主也可以先自行找人维修,做背水面处理。然后,要求楼上业主承担维修费用或者赔偿责任。

如果与侵害方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先反馈到小区物业,要求物业协助处理,或者通过物业找楼上业主,协商维修补偿。当然,也可以求助街道调解员调解,并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工作。若调解依旧达不成协议,受损方可以以收集到的证据,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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