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在付了百分之五十的房款後,因過戶費高,壓住賣方房產證,遇到這種情況賣方該怎麼辦?

手機用戶3556104779


這不是壓不壓的問題,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守約方就會受到法律保護。首先買家壓是因為事先不知,還是有意要壓的,如果事先不知,或是因為中介沒有告知清楚,那就是買家和中介的問題。再者房子是你的,合同上有最晚過戶時間,你可以陸續發出隨時準備過戶的通知給買家和中介,記住要有書面的。如果到了過戶時間買家不過戶那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金的(這個違約金只是過戶時間延遲,而不是可以解除合同了)。如果時間太久不過戶,那你就需要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了(買家沒有過戶的想法情況下)。再回到產證的問題,產證你可以隨時去交易中心重新掛失的,所以對你沒有影響,個人覺得如果沒到過戶最後日期你也不用理會,也無需重辦產證,等待買家或是中介的過戶通知就好,也要讓買家知道違約的後果,一般是有個日的萬分之五的延遲過戶和交房的費用違約金(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誠信合夥人


房產證可以補,你可以直接跟對方說,不履行合同也不退回房產證將走流程登報補辦房產證,已付款不退,讓對方跟你協商,佔領主動權,無論是對方履行合同還是不買了扣除違約金,總有個結果。


昨夜有風36386966


按合同辦,合同約定了什麼時間辦什麼事,也約定了稅費該誰付,不能單方覺得怎麼樣就改變,合同的違約責任就是給這些人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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