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工资表”被查了!已有公司被罚40万!

工资表是会计的日常工作之一,但是随着各项政策的更新和换代,工资表也越做越提心吊胆

,不为别的,因为你做的工资表可能存在涉税风险


刚刚!“工资表”被查了!已有公司被罚40万!


01

广东某单位被税务局查“工资表”!


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虽然是被举报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但是举报信并未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还是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搜集企业出现的破绽。

现在监管不同以往,更加严格,更加精准,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税”老路子,已经被堵死了,如果坚持要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税务风险!

老板、股东、财务等企业经营管理者,应高度重视税务安排的合法性!不然,就不止补回以前逃的税款,还需要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并处以及大额罚款!还会给企业带来名誉和纳税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损失!

02

强大的税务监控下“老路子”行不通!


随着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税务稽查”全面展开。

今后,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

1、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

金税三期是一个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

依托于互联网,集合大数据评估、云计算功能的“智能税收系统”,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几个纬度来判断企业的税务问题。

金税三期系统还将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2、一人一税号,找人替发工资行不通!

现在企业是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以后个人也一样,金税三期,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唯一且都联网!同样对替收工资的人来说也有风险。

3、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纳税申报工资低于实发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非本单位人员,乱拉人头申报工资,虚增企业费用,逃避企业所得税。

4、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税收征管法将进一步修订,未来会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这些都将促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社会综合配套条件会一步步完善。

03

税务主要稽查的“四个方面”!

刚刚!“工资表”被查了!已有公司被罚40万!



04

个税稽查对企业的“四个直接影响”


1、企业虚增费用、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款,以偷税论处: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企业虚增费用、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款,以偷税论处。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企业帮助员工偷逃个税,也存在着被处以偷税罪的风险:

企业帮助员工偷逃个税,也存在着被处以偷税罪的风险: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司财会人员的风险:

会计法规定,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4、企业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的风险:

企业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的风险:企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他人信息,并且将信息用于非法得利。

根据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企业税务“正规化”才是硬道理


2018年,财税政策频出,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务部门征缴、养老金中央调剂、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相继出台......无疑在释放这样一个信号,未来将会更加严格要求各企业,各财务人,势必要将行业调整至更加规范。


刚刚!“工资表”被查了!已有公司被罚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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