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机卡在手却被他人实名登记 移动:可无条件过回给原机主

黑龙江网11月28日讯(记者 石启立 王忠岩)近日,哈尔滨市民孙先生反映,他于2008年在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哈尔滨分公司公滨路营业厅买了一张移动手机卡,在2018年到公滨路营业厅实名登记时,发现其手机卡已被他人过户并使用。

男子手机卡在手却被他人实名登记 移动:可无条件过回给原机主

据孙先生介绍,他于2008年8月8日在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哈尔滨分公司公滨路营业厅购买了号码为1508466xxxx的移动手机卡,一直未开通使用。在2018年他到中国移动通讯公滨路营业厅办理实名登记时,发现他的卡已经被人在2015年实名过户并使用。

男子手机卡在手却被他人实名登记 移动:可无条件过回给原机主

11月23日,记者来到移动通讯集团哈尔滨分公司公滨路营业厅采访。营业厅工作人员介绍,孙先生2008年在营业厅开通的手机号码(1508466xxxx)为临时账户。期间,移动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出台政策将此临时卡强行关停。2015年孙先生的手机卡号被他人凭三个月的缴费票据、通话记录和手机卡密码等证据进行了实名登记。工作人员表示,当时的过户人出具的过户手续符合移动公司当时用户过户政策。孙先生可凭借原始的移动手机卡及开卡原始票据,移动公司可以将(1508466xxxx)移动手机号码无条件过回到孙先生名下。

对此处理结果,孙先生并不满意。他表示,自己的手机卡被他人使用两年,即使卡重新恢复到他的名下,对他的生活也会有影响。他将向通讯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其他解决办法。

男子手机卡在手却被他人实名登记 移动:可无条件过回给原机主

对此,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金书喜律师认为,移动公司作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履行电信用户与经营者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义务。孙某作为移动公司用户,应当依法履行《服务协议》约定义务,在接受服务时权利被侵害的,可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向经营者主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如果有证据证实第三人存在虚构、捏造事实的情况,有权依法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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