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縣:列明126條“可為”“不可為”清單 讓黨員幹部當“明白人” 做“明白事”

鄯善县:列明126条“可为”“不可为”清单 让党员干部当“明白人” 做“明白事”

“王主任,我現在著急要去迪坎鄉核查市群辦督導反饋的問題,馬上午飯時間了,來不及回家吃飯,需要單位解決午餐……”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幹部馬林向辦公室主任報備。

“吃飯可以,但是回來以後不能再重複報銷伙食費補助。”

“哈哈,王主任,這個我知道,咱單位印發的‘可為’‘不可為’清單,其中的差旅費‘不可為’規定中對這塊說的很清楚呢。”

為嚴明黨的紀律,讓黨員幹部正確把握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鄯善縣紀委監委參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吐魯番地區黨政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等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規範性文件,從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工會會費、津補貼發放等14個方面入手,詳細列明126條“可為”“不可為”清單,並統一印製成明白手冊,發放到全縣各級黨委、各部門單位,供全縣廣大黨員幹部隨時學習,幫助他們“吃透”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知道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時刻牢記紀律紅線。

“我們對相關規定進行了摘選,直接以‘可為’‘不可為’的形式進行溫馨提示,讓廣大黨員幹部看到明白手冊後,能夠對相關規定一目瞭然,時刻警醒,明白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鄯善縣紀委監委 馬林)

編 輯: 古再麗努爾·芒尼科

審 核: 陳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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