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十年簽證當綠卡用,這位華人卻把綠卡當成了十年簽證用!

美國綠卡即是美國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是用於證明外國人在美利堅合眾國境內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一種身份證件,只是美國永久居民,並不是美國公民,如果長年不在美國居住則將喪失這種綠卡。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屬於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有人把十年簽證當綠卡用,這位華人卻把綠卡當成了十年簽證用!


最近一名長期生活在中國大陸的綠卡持有者,在返回美國入境時,在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JFK)被海關官員攔下,以他生活在國外時間太長、無定居美國的意願為由,當場沒收他的綠卡。綠卡持有者每年在美國以外居住的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半年,如果超過半年但在一年以內,需要辦理回美證。


有人把十年簽證當綠卡用,這位華人卻把綠卡當成了十年簽證用!


移民律師近日介紹,一位持有綠卡的華人把美國只當臨時棲身之地,每年大部分時間在中國大陸,他為了維持來之不易的綠卡,每年回美國兩趟,但返回美國的目的只是為了保住綠卡,每次停在美國境內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而且住在酒店。律師以前曾建議他辦理回美證,至少在意願上表明自己不願意放棄美國綠卡,但他沒有聽從律師建議。

律師介紹,此前此人回美時,在入境時也受到過海關官員的質疑——這麼多人想拿美國綠卡,他有美國綠卡卻大部分時間往國外跑,還不如拿赴美旅遊十年期簽證。

不過最近這次,他沒有以前那麼幸運只是被問問而已,海關和移民執法局認為他居留在國外的時間太長,沒有定居美國的意願,要求他簽署“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的407表格。


有人把十年簽證當綠卡用,這位華人卻把綠卡當成了十年簽證用!


這下他緊張起來,拒絕簽署任何文件,但海關執法人員當場沒收了他的綠卡,向他發出“出庭通知書”(Notice to Appear),要求他到移民法庭去解釋為什麼要保留綠卡。

律師表示,因生意、家庭的關係,有的綠卡持有者大部分時間居住在國外,在移民執法趨嚴的情況下,因在國外居住時間過長被認為無定居美國意願,而被沒收綠卡的案例增多。

如果這些人不希望綠卡被取消,他們應該在離境前辦理回美證,這是表明定居美國的意向文件,同時要有與美國關聯的證據,比如:報稅單、駕照、在美國的直系親屬、固定住址等,在返美時,最好攜帶這些證明,以備遭到審查時出具。如果在美國沒有任何根基,無法證明自己與美國的關聯,即使到了移民法庭,也難以保住綠卡。


有人把十年簽證當綠卡用,這位華人卻把綠卡當成了十年簽證用!


提醒大家,最近海關查得越來越嚴哈。美國收緊了,大家心不要太大!

美國蔣百庚律師事務所中美兩國首創全家拿美國永久綠卡,先成功後付費。無風險開啟國人全家赴美拿綠卡新篇章。擔心自己的能力得不到美國的認可,總是自我設限,拿自己跟“張藝謀,姚明……”等傑出人才做對比,擔心無法通過移民資格I-140,其實大可不必擔心。EB-1的移民申請方式具有個性化、人性化的特徵,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切莫盲目“聽說”與自我設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