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严把“四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严守“四关”,确保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严守源头“政策关”。在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上把好规划计划管控关、指标审查关、供地政策关,严格执行用途管制、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建立项目用地批后核查制度和耕地破坏联合查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破坏耕地及时惩处。目前,省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面积6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6万亩,现全市实际耕地保有量725万亩,实际基本农田567万亩。

严守责任落实关。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做到村村有指标、户户有责任,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体系,将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耕地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完善典型案件重点问责、突出问题约谈问责、违法用地巡查责任倒查机制,使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近年来全市共开展动态巡查2万余次,下发《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00余份,立案查处100余宗。

严守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关。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政策,确保“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补水”。同时,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开发等政策,复垦利用搬迁户留下的旧宅及农村分散的危房、废弃宅,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今年以来,实施并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635.75亩,易地扶贫搬迁复垦4000余亩;完成土地开发项目立项208个、新增耕地4.73万亩。

严守耕地质量提升关。以扶贫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引领土地整治项目布局,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到农田基本建设中来,开展旱地改水田、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及“提质改造、补改结合”工作,鼓励和支持农民恢复绿肥种植,实施改良土壤、测土培肥等措施,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环境有改善。今年以来,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74个、改造耕地3.43万亩;完成就地脱贫人口人均整治一亩优质耕地,原我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11等,现质量平均等级为10.9等,提升0.1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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