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到哪补充“能源”?

买了新能源汽车,想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需要经过物业允许,物业的态度却是——“不行!”

近日,不少网友在荆门新闻网“市委书记专属版”就此问题留言。究竟小区为何不让装充电桩?我市公共充电桩有多少?相关部门如何看待充电桩的应用与推广?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

物业说法一:车位紧张、安全隐患大,拒绝安装充电桩

记者采访了部分小区物业负责人,他们表示,小区车位紧张,如果安装了公共充电桩,其他外来车辆也会进入小区充电,不仅占用车位,还占用小区电负荷,产生矛盾与纠纷,不好管理。另外充电桩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担心会引起漏电、爆炸等突发事件,如果位置安装的不合理,有些甚至还要改线路,其他业主会找物业投诉,容易影响小区和谐与稳定。

 物业说法二:电动车充电事故频发、小区需配备安全的充电桩

另外,还有小区物业表示,小区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事故频发,大都源于不恰当的操作,如充电时间过长、私拉电线充电、充电器不匹配等,一旦操作不当,电动摩托车、新能源汽车就成了一个“不定时炸弹”。

一位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看到有住户从楼上接电线给电动摩托车充电,充完也不把电线收回去,下雨天还挂在外面,十分危险,不久前小区还发生过一起火灾,原因是充电操作不当造成的。他表示,这些需要充电的交通工具,需要配备安全统一的充电装备,对于已经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业主,支持其申报充电桩,如果大部分业主同意,小区也会考虑安装公共充电桩。

供电部门:充电桩多用于个人,公共充电桩安装较少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谁用谁申报,申请人带上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小区物业同意证明即可到供电公司申报办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个人申报的比较多,单位或者小区统一申报公共充电桩的较少。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首先需要小区物业为其提供安装充电桩的位置,然后供电公司会派人到现场检查,如果线路符合要求,汽车厂家再过来安装充电桩,供电公司也会为充电桩安装电表,申报人充电产生的电费,根据电表的用电量到供电公司进行缴费结算。

由于一个充电桩只配一个电表,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麻烦,都是个人使用,他们大多有自己的车库,可以开关门,不会被外人使用,如果要安装多人使用的充电桩,需要申报人与其他使用人进行协商,统一位置,合理分配电费。

 新能源汽车店:充电桩未能普及,影响销量

一位新能源汽车店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关注新能源汽车的市民很多,但由于充电桩未能普及,每月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不超过10台。该负责人称,很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都会询问关于充电桩安装的问题,但现在的情况比较尴尬,虽然汽车厂家提供免费安装服务,但消费者所在的小区物业多以有安全隐患为由加以阻扰,最后导致消费者放弃购买新能源汽车。

该负责人举了最近的几起例子,有部分消费者在小区有车位,且车位周围线路设施都满足安装充电桩的要求,但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前他们咨询小区物业,对方表示不能安装,有的人因此放弃购买,其他消费者坚持购买新能源汽车后,自行从楼上接线下来充电,因为新能源汽车一般220v电源就能为其充电,但这样自行接线充电安全隐患比较大。

该负责人表示,不少小区物业对充电桩存在误解,认为它有安全隐患,其实充电桩是安全的,安装要通过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以及供电部门审核,况且新能源汽车也是国家大力推行的,其配套设施的安装也应被广泛应用。

发改委: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选择试点小区,推动充电桩安装

该新能源汽车店负责人就充电桩的广泛应用问题,曾在荆门新闻网“市委书记专属版”上留言,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对此回复:《荆门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宜配建不低于总停车位数的10%公共充电车位。

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从公交车充电站开始起步,市公交公司已建有3座充电站为50台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面向社会车辆的公共充电设施,仅在爱飞客停车场投用了少量充电桩。公共充电设施少的主要原因是电动汽车保有量不够(目前在本地登记的电动小型乘用车尚不足300台),市场规模还未形成。

市发改委表示,目前已就新能源充电桩入驻小区等问题与市房管局进行了衔接。市房管局前期已开展调研,并与相关物业公司进行协调。下一步,房管部门将从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入手,选择条件较好的小区试点,进而出台相关规定进行推动,市发改委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记者 胡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