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12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1月23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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