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发票能认证抵扣吗?会计需要知道!

关于发票的抵扣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票面有问题的发票能否正常抵扣?这样那样业务开具的发票能否抵扣?更有关于抵扣的选择题……

小编今天就从以上几方面总结了几个关于抵扣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与票面相关的抵扣问题


1、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上盖了一个章不清晰,再盖一个章上去,这样会不会影响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上盖了一个章不清晰,建议作废重开。不管是否合理,但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严一点是不会有错的。

2、收到的专用发票未填写收款人和复核人,发票能否正常入账和抵扣?

答: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和复核人栏次的填写文件未做相关规定。

3、运费发票,备注栏上是空的,没写起运地、到达地、等是否可以入账,认证抵扣?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因此,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有效的税收凭证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及进项抵扣。


与业务有关的抵扣问题


4、网上预定酒店,有旅行社开具代订住宿费的专用发票,这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代理平台只能针对收取的代理费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不得将收取的全部款项开具代理费发票,否则不属于代理业务,收取的住宿费应由实际提供服务的销售方开具住宿发票。

上述开具的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取得未按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5、除贷款服务和已按简易征收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可抵扣的进项税外,像是销售费、投资顾问费这类的可以抵扣吗?

答: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在建工程购买物资,取得的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员工将自有车辆租赁给企业使用,取得修理费和加油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进项抵扣?

答: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职工将自有汽车租赁给该企业,如果签订定期租赁合同,期间取得修理费、加油费、保险费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关于抵扣的选择题


8、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子公司完成这些业务,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子公司不是一般纳税人,我们是选择子公司到当地税务代开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还是由他们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

答: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应由实际提供服务并收取款项的单位开具发票。

9、上月简易征收到期,本月恢复一般计税,之前取得的专票(简易征收性质的)在原简易征收期是不能抵扣的,但本月认证前期的专票,是按一般纳税人全额抵扣还是之前简易征收期一样不能抵扣?

答:企业简易计税办法到期,但之前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仍不得从销项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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