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朔州市边督边改情况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朔州市边督边改情况(第九批)

受理编号:X140000201811150022

行政区域:朔州市市辖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市民对X14000020181108010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没有解决朔州市环保局自收自支单位员工的工资、医保、公积金等保障问题。希望中央环保督导组能够协调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形成一个行之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朔州市环保局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的工资、医保、公积金等,截至到11月9日18时,市环保局已按现有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各项待遇的规定全部落实,不存在欠的现象。

举报人反映的主要是想改变市环保局应急中心、环科所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性质,纳入财政预算。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18年7月26日,市政府已收到市环保局关于此问题的正式请示。要改变市环保局应急中心、环科所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性质,只能等待机构改革、垂改中统筹考虑。

问责情况:无

受理编号:X140000201811150010

 

行政区域:朔州市朔城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乡耿庄村元元路有一煤厂(负责人:武三)污染环境。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11月16日经朔城区环保局、煤炭局、国土局、小平易乡党委人民政府现场调查:

朔城区小平易乡耿庄村民武勇山(武三)从2015年开始其在耿庄村元元路东侧居住的院子内从事储售煤经营活动,院子面积约300m2,场地未硬化。2017年5月份,朔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朔城区小平易乡政府牵头,公安、煤炭、国土、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配合,对该煤场已经取缔。此次现场调查时,经询问当事人武勇山和走访周围村民,2017年5月该煤场被取缔后,武勇山的院内一直未从事过煤炭储售经营活动,院内有2吨多取缔后遗留的煤矸石,有2吨左右生活用煤。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18年11月17日,武勇山当场将院内煤矸石清理完毕,并用黄土覆盖、洒水抑尘。

问责情况:无

受理编号:D140000201811140053

行政区域:朔州市山阴县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马营乡南河村村北4公里左右,华夏煤业矿山开发,南河村土地塌陷,村民房屋内进入毒气导致有村民死亡;道路有裂痕,影响出行。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该问题与2018年11月14日第八批群众反映问题(D140000201811140035)有部分重复,已进行了调查处理。

11月15日,山阴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环保局、马营乡等部门深入南河村现场调查核实。关于举报内容反映土地塌陷区域在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井田范围内,是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以及历史上小煤窑开采造成沉陷。经核查丈量,自2013年以来造成土地塌陷面积约2630亩,其中615亩按照山阴县人民政府山政办发[2008]64号《关于印发山阴县煤矿采空塌陷区土地治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已进行了补偿。〔补偿标准: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基数计算纯收入(经2008年5月7日听证会综合意见评定,平均每亩收入为170元),按重灾、次灾、轻灾分别需 8年、4年、2年的地力恢复期为补偿年限,由致害煤矿拨付乡镇政府一次性补偿到受灾者手中〕。剩余2015亩塌陷面积补偿,将纳入沉陷区移民搬迁补偿范畴,待村民搬迁后一并解决。

由于采煤沉陷,山阴县马营乡南河村已不适宜群众居住,2015年该村被山西省发改委列入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项目(晋政发[2015]72号)。该村共有353户1111人需要搬迁。目前,已有240户782人分到了安置房,51户178人采取货币化补偿;剩余62户151人因评估资产少,本人又不出楼房差价,需进一步协调解决,2018年11月底可完成搬迁安置。

2018年11月16日,山阴县政府再次组织山阴县国土局、环保局、马营乡等部门深入南河村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举报村民房屋内进入毒气导致有村民死亡的问题,经调查了解,自华夏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前小煤窑开采时,地下就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溢出现象。2013年以来,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问题,县、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日常监测。2013年5月,县安监部门对全村常住户房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全面监测,对发现的24户浓度超标住户,责令其迅速撤离,每户给予3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临时安置。给其他住户均购置了监测仪进行24小时监测。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也派出煤矿安监人员也不定期地对村民居住房屋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确保了村民居住安全。经询问村“两委”干部张弼(南河村会计、临时主持村党支部工作)、任发(南河村委会主任)、李体(南河村委会副主任)了解到,近五年来,死亡的村民都属于正常年老、疾病、体弱死亡,没有村民因住房内溢出有毒气体中毒死亡。通过了解近五年死者家属常忠、王占有、陈喜,均称没有因毒气致亲人死亡的现象。

2、关于举报道路有裂痕,影响出行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人员核查并向村干部了解,南河村进村道路无裂缝,不影响出行。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山阴县马营乡党委、政府2018年11月底前严格落实《山阴县马营乡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方案》(马政发[2018]28号),完成搬迁任务,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阴县煤矿采空塌陷区土地治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县政府[2008]64号),在村民搬迁后,把土地塌陷补偿发放到位。

2、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安监局、华夏煤业有限公司继续加强对暂时未搬迁户住房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一经发现浓度超标,立即撤出,进行临时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3、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马营乡党委、政府、南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加强进村道路管护,在全部完成搬迁前一旦发现裂缝影响出行,要及时上报道路管理部门进行修复。

问责情况:无。

朔州市配合保障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19日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朔州市边督边改情况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群众反映问题朔州市边督边改情况(第十批)


受理编号:X140000201811160014

行政区域:朔州市山阴县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柳沟石料厂露天疯狂盗采石头,违规炸山毁林,破坏生态环境。沙石灰吞噬了大面积的退耕还林农田,噪声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污染类型:大气,生态,噪音,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山阴县柳沟石料厂位于山阴县下喇叭乡柳沟村东北,法定代表人:任崇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210634424634,排污许可证编号:14062110110030-0621。现处于停产状态。

1、经山阴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在2013年通过公开出让的形式,取得采矿权,矿区面积0.9369平方公里,开采矿种是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号码:C1406002010077130071670,有效期截止2028年10月14日。2016年矿产卫片发现在该厂矿界东部存在越界开采,东西宽6.5米,南北长11米,非法开采石料568吨。山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山阴县柳沟石料厂的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5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山国土资(玉)罚字[2017]4号)。山阴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停止越界开采,对已越界开采范围进行恢复治理;并没收违法所得11360元并按违法所得的30%处以罚款3408元。该厂于2017年5月27日停止了越界开采,缴纳了罚款,退回了本矿界,对越界开采部位进行了回填覆土并进行种草绿化,现已完成恢复治理任务。2018年11月17日,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再没有越界采矿行为。

2、经山阴县林业局对照林地影像斑图现场查看,未发现山阴县柳沟石料厂炸山毁林,也没有占用退耕还林地的问题,方圆1公里多范围内没有退耕还林地。经山阴县下喇叭乡调查,该厂采矿区未占用该村耕地,生产加工的噪音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山阴县环保局调查,该厂距西南方向的下喇叭乡柳沟村直线距离3.4km;距东南方向的下喇叭乡吴儿城村直线距离3.4km;距东北方向的岱岳乡上沙河村直线距离3.8km,距离较远。由于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噪声监测工作无法开展。柳沟石料厂周边均为荒山荒沟,现场查看不存在粉尘污染退耕还林地的问题。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山阴县国土资源、环保、林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各乡(镇)进一步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严防国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受理编号:D140000201811160019

行政区域:朔州市市辖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实验中学后面小区住户反映:开发区实验中学正门对面有两家殡仪馆,经常音响喇叭噪声扰民(凌晨4点多-晚上12点),影响居民休息。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场所位于开发区实验中学东南的建设北路右侧,有外挂“谭二”、“左北”两块殡仪馆的牌子,实为谭振旺和左北两人共同经营,内设两个悼念厅,二层砖混+彩钢结构,共计400平方米,属自建房,有演艺公司营业执照,实际经营悼念、运尸、餐饮、住宿、殡葬用品一条龙服务等,运营约1年时间。该场所西南距开发区实验中学教学楼大约100米,距开发区翰林苑小区约100米,其产生噪音对翰林苑小区居民生活和实验中学教学存在严重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1月20日市民政局向该场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朔民罚告字〔2018〕第07号),责令取缔并恢复原状。11月20日复查发现该场所已停止营业。

问责情况:无

受理编号:D140000201811160005

行政区域:朔州市朔城区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怡东路、怡西路,路面坑坑洼洼,两边堆满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扬尘污染。

污染类型:土壤,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11月17日经朔城区政府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发现:该问题反映地点位于朔州市朔城区怡东、怡西路,属于朔城区七里河沿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及三路四桥征收项目6个片区中的李家河片区和田家窑片区。行政管辖属朔城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北旺庄办事处、下团堡乡,与第三批(D140000201811090011)号群众反映问题相同。已处理办结。2017年底三路四桥征收项目的李家河片区和田家窑片区已全部拆迁,建筑垃圾由中标单位忻州市繁峙县鑫茂建筑工程公司已完成了清运工作。清运李家河片区拆迁建筑垃圾14.17万立方米,清运田家窑片区拆迁建筑垃圾12.14万立方米,项目部和朔城区城建技术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验收。群众反映怡东、怡西路两侧的垃圾,经2018年11月10日朔城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北旺庄办事处人员及项目部等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并确认,是附近居民倾倒的房屋装修建筑垃圾和日常生活垃圾,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到2018年11月12日,朔城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北旺庄办事处对李家河和田家窑这2个片区内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彻底清理,清理垃圾2495方,对清理垃圾后的裸露地用绿网进行了覆盖。

2018年11月19日再次现场复查发现:该处再没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裸露地覆盖有绿网,拆迁征收项目部对征收项目内道路采取了定时洒水抑尘措施。2018年11月19日市住建局现场调查发现,兰草苑门口周围怡东、怡西路为市住建局2016年筹备建设的城市主干路。计划怡东路建设全长1425.256米、宽45米,怡西路建设全长1530.945米、宽36米。现为土路,偶有车辆经过产生扬尘。怡东、怡西路连接线建设工程已完成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手续,正在办理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市住建局加快推进怡东、怡西路连接线工程的建设工作,预计2019年5月开工,2019年12月底可完工。

问责情况:无。

受理编号:D140000201811160022

行政区域:朔州市应县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周庄村村东200米有一个养猪厂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源,臭味难闻。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应县方元种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义井乡周庄村东500米处,现存栏母猪约500头。猪场在畜牧兽医局办理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应动防合字第2018079号)。

2018年11月17日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和义井乡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合作社建有2个防渗粪便沉淀池,容积分别80m3和120m3。产生的粪便污水流入沉淀池发酵,后用于苗圃灌溉,污水不外排。周庄村周围仅有这一家养殖合作社,距周庄村550米,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调查发现该养殖合作社未向应县环保局报备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应县周庄村方元种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未报备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违法行为,应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1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应环函〔2018〕55号),责令其一个月内向应县环保局报备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环罚告字〔2018〕18号),拟处以2000元罚款。

问责情况:无

 朔州市配合保障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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