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7區新增368處“電子警察”

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105號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現將本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予以公佈。

本市7區新增368處“電子警察”

本市7區新增368處“電子警察”

本市7區新增368處“電子警察”

本市7區新增368處“電子警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