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面對損失 為何炒房者不如炒股者淡定

同樣面對損失 為何炒房者不如炒股者淡定

近期,不少地方出現了房價下跌的現象,隨之而來的“房鬧”事件也變得多發。與此同時,股市也在經歷一場史上罕見的暴跌。儘管股市表現讓人慘目傷心,但投資人卻沒有表現出如購房者那樣維權鬧糾紛的現象。

同樣是面對資產的縮水,為何購房者與炒股者有著如此差異的表現?

有種說法認為,普通人用於購買股票的資金有限,跌了也無所謂,而購房卻往往會動用“六個錢包”,家底已羅掘一空,投入巨大,掉價後會在內心接受不了,進而會有憤激的舉動。

這種說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結合P2P暴雷潮中同樣頻發的投資人維權事件來看,參與維權的投資人損失也往往只有幾萬塊而已,他們卻在千方百計不費辛苦地想要討回損失。可見,當事人是何表現和損失大小應該沒必然關係。

目前,輿論對因房價下跌而進行“房鬧”的群體多持批判的態度,認為其缺乏契約精神,行為近乎無賴,房價漲了歡喜非常,跌了便覺吃虧上當,要上街維權。這種批評不無道理。但這種看法頗為表面化,購(炒)房者就比炒股者差了一個境界?而且僅從購房者身上找問題所在,不免限於一偏。

同樣面對損失 為何炒房者不如炒股者淡定

微博截圖是發生在江西景德鎮的一起“房鬧”事件的一個面相。從眾多業主的稱述中,可以瞭解到一個重要信息,在交易達成前,賣房人員是給購房人員做了房價不會下跌的保證的。無奈,房子卻不“爭氣”的隔宿就掉了價,乃至一天掉一個價。

多年以來,房地產市場紅紅火火,房價一路瘋漲,給人們造成了一種會一直攀漲的幻象。然而房地產市場的景氣,主要得益於國內的城鎮化。伴隨城鎮化的逐漸深入,房地產市場也在趨向飽和。行業形勢的發展,加上政策的干預調整,使得事情正在起變化。

但是,購房者認為房價必然上漲的心理預期還沒丟掉,或者雖然心有顧慮,但在售樓人員“房價不會跌”的口頭保證下,終於下了決心把房子買了下來。

廣告法第二十三條有規定,對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房地產作為一種普通商品的同時,也是一種投資品,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但是,房地產公司在廣告宣傳中以及銷售人員在與客戶溝通中往往偏重強調房子的保值增值,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卻避而不談。

《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亦有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但是,諸如“升值空間超大”、“升值潛力巨大”之類的宣傳用語卻在各種房地產廣告中屢見不鮮。

在廣告宣傳方面,P2P網貸行業面臨著和房地產行業相似的問題。在發展初期,為了招攬用戶,P2P網貸平臺往往單方面強調自己的產品收益,暗示甚或明示保本保息。投資項目一旦出現問題,即便責任不在平臺,投資人自覺受騙也會奮起向平臺高調維權,給平臺乃至整個行業都抹上了一層陰影。

相反,股市大潮漲漲跌跌,投資人卻大都淡定認賬。這和證券市場監管法律的完備以及到位的投資人教育不無關係。“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的風險提示是每位股民初次進入股票市場就會被告知的警訓。

於2016年出臺的網貸管理暫行辦法確立了投資人“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按照監管法規的要求,網貸行業開始對投資人進行網貸知識普及和風險教育的工作,“市場有風險,出借需謹慎”已然成為每位P2P投資人內心牢記的一句話。

那麼,在行業走向合規、風險教育加強後,未來的P2P投資人能和股民一樣淡定面對出借帶來的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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