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或將下月審議,“土地財政”還靠得住嗎

土地管理法或将下月审议,“土地财政”还靠得住吗

土地管理法或将下月审议,“土地财政”还靠得住吗

圖/新華社

日前有媒體報道,今年12月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可能會審議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據瞭解,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內容仍然是聚焦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主要內容。

對於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訂,很多人最關心的問題是徵地補償,認為當前的徵地補償標準偏低。徵地補償問題當然是個大問題,但比這更重要也更具輻射力的,還是土地要素進一步市場化的問題。如果本次草案能如人們所期待的,增加供地渠道,減少對土地用途的束縛,那對中國經濟將會起到非常大的推動作用。

眼下,宅基地不能入市和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問題備受關注。但這並非“先天性”的,而是歷經了幾個階段才形成的。

最開始是198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增加了農村土地的用途管制。自那以後,農業用地轉化為建設用地,一律要經過嚴格的行政審批。哪怕農民把土地用於農機維修、養豬等農業用途,只要涉及土地硬化,就必須嚴格審批。正如經濟學者周其仁教授說:“在用途管制下,土地不論屬於國有、屬於集體,還是集體長久承包給農戶經營,一旦涉及用途變化,產權人就再也無權自行決定……試問土地的產權人要‘產權’何用?”

之後是2002年招拍掛制度的實施。農村集體土地用途管制,加上招拍掛制度,決定了農村土地只有政府先徵地然後以招拍掛的形式供地這一個口子。就連原屬城市建設用地的部分,像協議出讓、舊廠改造等等增加土地供給的方式,也基本就沒什麼作用了。

客觀來說,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對於減少土地腐敗,確實有其作用。招拍掛制度後,土地腐敗案件也的確變得罕見了。

土地管理法或将下月审议,“土地财政”还靠得住吗

圖/新華社

但招拍掛制度存在的最大問題,就在於土地供給的靈活性受到限制。在某些特殊的條件下,就容易形成土地財政。而這十幾年的經驗表明,土地財政的問題其實對中國經濟的影響更大。

誠然,制度的變化都依託於當時特定的歷史環境,無論是嚴格土地管理還是招拍掛,都對當時的經濟秩序起到了一定的規範作用。但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土地作為一項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其市場化改革的趨勢也無法避免。

設想一下,如果土地協議出讓等供地方式一直都在發揮,今天都市人們的居住問題,可能完全就是另一個樣子,今天人們習以為常的一些政策,乃至土地財政現象,可能都不會出現。

毋庸諱言,在輿論場上,也有為土地財政唱讚歌的聲音。比如,有學者認為,土地財政發揮了融資功能,為地方搞建設、減稅提供了經濟基礎,這也是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關鍵秘訣之一。

但這種觀點沒有意識到,土地入市最大的好處並不是幫助地方融資,而是寶貴的土地資源得到了更高效的利用,釋放出巨大的財富。融資功能只是一項副產品,並非必要的,而是應該改進的。

綜合各方信息,此次修法,在農村土地體制領域,首先應該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看起來,僅僅租賃房試點,步子有點慢,但只要開始改,未來應該能得到加快,宅基地入市買賣也將水到渠成。

此前已有些學者認為,未來企業無須再去政府土地儲備部門那裡競買土地,這樣民眾的居住條件將得到很大的改善,土地的市場化配置也將大大提高整體經濟效率。這不無道理。除此之外,土地財政逐漸退出,也能倒逼地方下大力氣改善市場環境,這對經濟也是不小的利好。

□鄧新華(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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