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黨員幹部因網絡傳謠被“雙開”,這份微信“使用指南”請千萬收好

日前,舟山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一起黨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2018年11月18日,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查處一起網絡傳播謠言案件。經查,2018年11月,舟山市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林海峰捏造不實信息,通過微信發給多人,並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擴散,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林海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喪失黨性原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嚴重損害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林海峰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我省一党员干部因网络传谣被“双开”,这份微信“使用指南”请千万收好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近年來全國各地有關微信使用不當導致違紀甚至違法的事件層出不窮,其表現形式與原因也不一而足。這其中,有僥倖心理的誘使,也有紀律意識淡薄的因素,但根本原因都在於違紀者沒有時刻牢記自己共產黨員的第一身份,沒有時刻繃緊紀律之弦。

我省一党员干部因网络传谣被“双开”,这份微信“使用指南”请千万收好

如何從根本上認識到使用社交平臺的“度”?這裡有一份微信“使用指南”推薦各位黨員幹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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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微信朋友圈是私人空間還是公開場合?

A:在社交媒體異常發達的背景下,每一個人都會成為媒體人。微信朋友圈,不像傳統意義上只有家人和好友組成,而是由許多社會關係組建而成。朋友圈其實已經慢慢具有了媒體屬性,所以微信朋友圈不是私域,而是一個公共場所。

Q:在微信朋友圈“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是否違紀?

A:根據有關條例,若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要給予黨紀處分。

Q:面對朋友圈不時出現的負能量,黨員幹部可否視而不見?

A:否。朋友圈越是“亂”,就越需要黨員幹部助其恢復有“序”;越是沒有“正能量”,就越需要黨員幹部作為“正能量”發語發聲。黨員幹部要以“暮色蒼茫看勁松,亂雲飛渡仍從容”的堅定立場、“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的擔當精神,傳播朋友圈裡的“正能量”。

Q:黨員幹部如何當好朋友圈裡的正能量?

A:一是要堅定信念,把紅色信仰作為最有力的武器,自覺抵制西方意識形態滲透,以及歷史虛無主義、個人自由主義等“負能量”、“歪能量”、“黑能量”。二是要敢於擔當,對朋友圈裡的“負能量”及時予以制止、澄清、勸說、教育。三是要善於發聲,以旗幟鮮明的觀點澄清事實,以幽默風趣的語言貼近群眾。

Q:黨員幹部用朋友圈表達訴求是否違紀?

A:在民主推薦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的,要受到紀律處分。這就是說,黨員朋友圈表達訴求,關鍵看訴求的內容,如果是不正當的,是涉嫌為自己謀取私利的非組織活動,儘管沒有送禮,不構成賄選,但一樣構成違紀。

Q:黨員幹部是否可以通過朋友圈“單位工作分組”可見,單獨發送機密信息?

A:涉及國家和工作單位機密的信息不能發,哪怕一對一發也不妥,信息網絡時代都有被記錄和洩密的可能。

Q:黨員幹部在朋友圈分享文章應注意什麼?

A:黨員領導幹部和普通公民一樣,有權利在網絡空間發表評論、轉載文章。但必須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堅定政治立場,在網絡上轉載文章時,應首先對文章進行甄別,再發布。

來源| 綜合自新華網、浙江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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