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2018年11月20日上午9 點,廣西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邱鈞、莫淋棟等30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等7項罪名一案。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邱鈞、莫淋棟等30名被告人以及20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初,被告人邱鈞為鞏固其位於河池市宜州區帝王商貿城好特電玩城的利益,開始拉籠被告人莫淋棟為其服務。

之後,邱鈞通過向莫淋棟等人輸送經濟利益,利用莫淋棟等人的加入,不斷壯大自己的勢力。自2015年以來,邱鈞、莫淋棟先後糾集了被告人蘭偉平、黃龍飛、黃仁鋒、梁藝瀚、梁慶、陳高俊等11人,通過實施一系列的違法犯罪行為,爭強爭霸,攫取非法利益,逐漸形成了以邱鈞、莫淋棟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蘭偉平、黃龍飛、黃仁鋒為骨幹,以梁藝瀚、梁慶、陳高俊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該組織內部機構穩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活動地點較為集中,有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莫淋棟成立了非法的“靈動合作社”組織,設立辦公地點,給組織成員租用民宅作為統一住處,並建立微信群供組織成員進行聯絡、交流,通過微信群給組織成員分派任務,通過成文及不成文的紀律規定來約束組織成員。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2015年至2017年,該組織通過在宜州市城區開設賭場,攫取大量非法利益,用於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給組織成員每人每月發放2000至3000元不等的工資,為組織成員解決吃住、娛樂等方面的支出。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為排擠競爭對手,該組織還通過送禮方式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為其開設賭場通風報信,並通過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打擊街面賭博機的競爭對手,鞏固了該組織在宜州城東、城南片區街面賭場的強勢地位,形成對該地區街面賭博機行業的非法控制和壟斷。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為爭強爭霸,樹立非法權威,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多次組織實施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 11起,造成1人重傷、2人輕傷、2人輕微傷,還非法持有槍支,幫助違法犯罪的組織成員毀滅、偽造證據,嚴重擾亂當地社會治安,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秩序。在實施違法犯罪過程中,該組織還為成員提供經費和交通工具,事後出資幫助成員擺平事端或解決事後問題。

公訴機關認為,邱鈞、莫淋棟等30名被告人的上述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分別追究30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逐一核實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和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為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對沒有聘請辯護人的被告人,根據其個人意願,通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師出庭為其辯護。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由於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疑難、複雜,本次開庭審理將持續數天。

廣西宜州30人團伙成立“靈動合作社”,無惡不作!今日開庭受審


記者:周娜

通訊員:陸科銘、 吳昀懋、 韋禹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