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1月3日11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兰考县环境信访件3件,现将第9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受理编号开封D201810310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兰考县红庙镇堤湾村村东有个板厂,占用可耕地,早上开工早,装卸物料时灰尘大,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涉及区县及部门:红庙镇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举报的企业应为兰考县红庙镇堤湾村村东预制板加工点,位于红庙镇堤湾村村东。占地3亩左右,主要产品为预制板;主要生产原料为沙子、石子、水泥、钢筋。现场检查时,现场建有预制板加工生产线一条,包括:预制板机1台,搅拌机1台,水泥存储间一间,内有水泥若干,沙石料堆场沙石料若干,未覆盖,无喷淋设施,场内存有产品预制板若干,现场无法提供土地环保手续。该场属无手续的预制加工点,违反建设项目相关规定,已责令当地政府立即取缔。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2018年11月1日兰考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督办红庙镇人民政府,要求对该预制加工点依法取缔(兰环攻坚督办【2018】193号)。2018年11月2日红庙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预制加工点取缔到位。

2018年11月3日中共兰考县红庙镇委员会对负有监督环保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兰考县红庙镇堤西村党支部书记宋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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