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八旬老人被取消特困供养资格,官方回应称合法合规

8日上午,三水区民政局正式对此作出回应。民政局负责人表示,邓琼老人因其存款的两万多元中的资产性收入,超过特困供养人员存款限额,已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镇社工局依照相应法规予以取消,处理程序符合相关法规。未来达到相应条件后,民政部门拟通过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重新为老人办理特困供养人员资格。

回应:老人被取消特困资格符合相关法规

11月6日,广东"民声热线"栏目反映三水一名80多岁特困供养人员因存款超过限额被清退的问题。广州日报所属广州参考以《只因2万元存款,八旬老人被取消"五保户"资格》为题,由此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截至目前,已有接近3000市民参与评论,浏览人数数以万计。

今日上午,三水区民政局负责人向记者证实:80多岁特困供养人员是三水区大塘镇永平村的邓琼老人,此次被取消特困供养人员资格的消息属实。

据介绍,邓琼从2003年开始享受特困供养人员待遇,并在大塘镇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今年3月,大塘镇社工局对邓琼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化复核时发现其个人银行存款超过限额总额,经过调查核实,邓琼名下三个银行账户的存款总额为20805.95元,其中的14100元为2017年的征地款,2100元为2017年和2018年的股份分红。

该负责人表示,发现这一情况后,今年5月,大塘镇社工局通知邓琼的亲属,表明存款超过限额将影响享受待遇,并请其亲属提供邓的银行账户流水明细。8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由于邓琼名下银行存款超过佛山市6个月的低保标准,镇社工局按规定取消了邓琼的特困供养待遇。

"三水区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实行动态管理,特困人员的存款一旦超过规定的5880元低保标准,系统将出现预警显示。"该负责人表示,镇社工局取消邓琼老人的特困供养人员资格依法依规,处理程序符合相关法规。

进展:下月起将再次享受特困供养资格

据了解,邓琼老人被取消特困供养人员资格后,老人依旧愿意继续留在敬老院托养,敬老院收取一次性购置费3000元/人、按照1600元/月的最低标准收取托养费,邓琼一次性预付了8-12月的托养费8000元,敬老院对邓琼的生活和照料标准不因特困供养待遇取消而受到影响,敬老院老人享受的节日慰问物资、慰问金和社会捐赠物资都照常发放。

"我们动态管理在于符合条件的人将会及时的更新、而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将会自动预警,由此来甄别特困供养人员资格。"上述负责人表示,邓琼老人在支付8000元托养费和其他支出后,其账面上费用基本达到特困供养人员资格。大塘敬老院对邓琼老人的经济状况也进行全面的跟踪,其很快达到特困供养条件,并计划于11月下旬协助其申请特困供养待遇。争取到12月份,老人就可享受特困供养待遇。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