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區(主城區)化工、玻璃、製革、造紙、陶瓷企業關停搬遷改造扶持辦法》審議通過

近日,江門市委副書記、市長劉毅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江門市區(主城區)化工、玻璃、製革、造紙、陶瓷企業關停搬遷改造扶持辦法》《江門市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扶持資金實施細則》《江門市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城市品質提升激勵暫行辦法》《江門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等,傳達貫徹《廣東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和全省第四季度防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會議精神,聽取了江門市消防工作情況彙報。

《江门市区(主城区)化工、玻璃、制革、造纸、陶瓷企业关停搬迁改造扶持办法》审议通过

其中,為加快推動江門市產業轉型升級,強化主城區高汙染高排放工業企業治理,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品質,江門市制定了《江門市區(主城區)化工、玻璃、製革、造紙、陶瓷企業關停搬遷改造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

《扶持辦法》堅持高質量發展原則,搬遷入園與改造提升相結合,從土地支持、收費減免、搬遷補償、投資獎勵、財稅扶持、金融支持、用電優惠、高新技術企業扶持、專項扶持、特企特策、投資項目承諾制、人力資源流動保障等方面,給予搬遷項目政策扶持和保障。通過搬遷改造,推動產業優化升級、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節約集約高效用地。

會議強調,推進高汙染高排放工業企業搬遷改造不能一關了之,相關市(區)、部門要轉變觀念,遵循科學規律,在考慮城市發展、產業佈局的同時,要尊重企業的意願,做好引導、服務和解釋工作,為高質量發展騰出空間,爭取實現“雙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