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參保人可核對2017年度社保繳費情況

北京参保人可核对2017年度社保缴费情况

2018年12月起,北京參保人可核對2017年度社保繳費情況。千龍網記者 劉美君攝

千龍網北京11月19日訊(記者 劉美君)19日,北京市社保中心發佈《關於核對2017年度社會保險個人繳費情況的公告》,凡在2017年內參加社會保險、且有1個月(含)以上正常繳費記錄的人員,12月起即可通過社保對賬單,查詢並核對2017年度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參保人在獲得對賬單後,應對2017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核對,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需要核對的項目主要包括:個人參保信息、申報的月繳費工資、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等。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的,經所在單位認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進行相關信息核對、修改,或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補繳。若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發生爭議的,參保人應及時向行政部門或到社保經辦機構投訴、舉報。

此外,北京市社保中心2018年繼續為參保人提供電子版社保對賬單。自12月1日起,參保人即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www.bjrbj.gov.cn/csibiz/)、全市各社保經辦機構內的自助服務終端等,查詢打印2017年度社保對賬單;選擇電子郵件獲取對賬單的參保人,可以通過已在社保登記的郵箱地址查詢、下載打印2017年度對賬單信息。

對於今年10月20日之前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郵寄”的參保人員,也將於12月底前陸續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託郵政機構寄出的紙質社保對賬單。

根據《關於公佈2016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等參數的通知》規定,2016年個人賬戶利息有所調整。參保人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下載、社會保險自助終端機或參保地社保經(代)辦機構打印的方式獲取新的2016年度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

另據記者瞭解,2019年北京亦將繼續推行電子版對賬單。如參保人確需郵寄紙質對賬單,可通過所在單位變更對賬單獲取方式;也可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在“申報業務管理”模塊下選擇“參保人申報變更個人信息”,將獲取對賬單的方式選為“郵寄”。如未選擇,將被默認為同意接受電子版對賬單,不再郵寄紙質對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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