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概述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367;证券简称:康力电梯)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说明

(1)基本方案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0.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8,461,53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以上方案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管理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于2018 年11月10日提议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公司于11月11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间,经董事讨论最终形成了回购预案的相关条款。

期间公司各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要求,防止信息对外泄露。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7日公开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内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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