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男子电话吵架见面叫真,舞刀弄棍闹出人命,究竟为了啥?

俩男子电话吵架见面叫真,舞刀弄棍闹出人命,究竟为了啥?

中年男子佘洪亮与平时关系不错的李某电话中逞口舌之快,见面时在已被邻居大嫂劝解事态平息的情况下,李某持棍追赶反被佘洪亮刺死。近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佘判处无期徒刑。

刺人后扔刀逃跑

佘洪亮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在长海县小长山岛务工。去年6月2日傍晚6点,佘洪亮想起李某欠自己1000元未还,他打电话说起这事,言语不和两人发生争吵,佘洪亮说:“我过去找你,咱俩当面聊。”李某回答:“你过来我弄死你。”佘买了两把尖刀来到李某租住房屋,看到李某躺在床上,佘洪亮上前踢了他一下让他起来,李披着被子站了起来。两人争吵声音惊动了邻居大嫂杜女士,杜女士进屋劝解,见佘手中拿刀,杜女士让他把刀给她但无效。杜女士将两人分开,把佘洪亮推出屋门。此时只要双方各让一步各自平安,但李某穿着裤衩手持一根棍子追了出来,李某上前要打,佘洪亮上前一步尖刀刺出正中对方左肋。要害中刀的李某倒地告诉大嫂自己不行了,让喊救护车。佘洪亮见状此时大脑一片空白,随后清醒过来扔刀而逃。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其左侧肱动脉、静脉断裂,大出血死亡。

落网后追悔莫及

警方迅速抓获佘洪亮,追悔莫及的佘到案后多次反复表明,自己买刀是为了防身,没想杀人。而被害人李某租了当地人养殖筏子干养殖挣钱,前景相当不错,在邻居已将争吵的两人劝开后又持棍追赶,结果引来杀身之祸。

庭审中,被告人佘洪亮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对被害人亲属要求的赔偿请求表明没能力赔偿。律师辩护中强调被害人有过错。法庭认为,佘洪亮不能冷静处理纠纷,怀揣尖刀登门挑衅,犯罪意图明显。人死后不抢救、不报案,不赔偿,主观恶行深。李某在事情平息后持棒追赶,使事态扩大,有明显过错。考虑到双方并无宿怨,只因一时激情导致此案发生,近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佘洪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亲属直接经济损失36901元。

文:大连晚报记者 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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