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十月
你的朋友圈、微博
是不是都被一條錦鯉霸屏了?
你轉過錦鯉麼?
抽獎、分享、轉贊
錦鯉式營銷如同病毒般擴散開來
可大家還沒高興多久
各地就陸續出現了“錦鯉擱淺”的翻車現場
沒有徵得商家同意
抽獎碼全一樣
非法收集用戶信息
涉嫌誘導關注
其中讓大家最為關注的
就是某些不法分子巧借“錦鯉”之名
收集了我們的個人信息
這種活動本身是否合法?
“錦鯉騙局”從法律層面上如何解讀?
我們平時該如何防範類似騙局?
讓我們走進今天的 律師說法~
這種“錦鯉營銷”本身是否合法? 這要視情況而言。一般來說,有獎銷售如果經過了公證部門公證,其公平合法性還是能得到保障的。
但是,如果有獎銷售是虛假的,表面在進行“錦鯉營銷”,有著各種“合作商家”提供的獎品,但實際上並未獲得商家許可,或者給予虛假抽獎碼的,實質上就是在誤導、欺騙消費者,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通過活動蒐集參與者的個人信息,這就涉嫌觸犯刑法了。
例如前段時間非常火的杭州錦鯉 ▼
該活動被爆出存在“強制關注騙粉”、“未徵得商家同意就將其放上獎品清單”、“抽獎碼作假”等各類問題,目前,該文章已經被封。
截至該文章被封,已有超過36萬人參與了活動,也就是說該平臺至少拿到了36萬條個人信息。
“錦鯉騙局”到底違反了哪些法律?
一、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以虛假有獎銷售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以“杭州錦鯉”為例,文章中明確指明是“聯合100家商鋪”,而此後該活動主辦方卻聲稱“活動中所涉及的產品支出均由本公司提供,與部分商家無關”,此前的文案明顯就涉嫌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如果企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加入活動,主辦單位已涉嫌侵犯企業的名稱權,被侵權企業可按法律規定,要求主辦單位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
二、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如果商家在有獎銷售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則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的規定:
1、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2、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3、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如果商家違反上述有獎銷售規定,將會面臨監督檢查部門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杭州錦鯉”的活動中,主辦方明顯違反了第2點規定。
有人可能會存有疑惑,那支付寶的錦鯉活動是不是也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呢? 其實,信小呆的獎品總額雖然達到300萬元,但是每個商家提供的金額未超過5萬元,因此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涉嫌違反《刑法》
如果商家將收集的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我們平時該如何防範類似的騙局?
對於需要填寫個人資料及有轉賬,匯款等支付交易信息,在沒有確定事件真相時,不要進行交易。
如果真的遇到此騙局,應及時留下如截屏、語音、銀行轉賬等相關證據,以便於公安機關查處,或者是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和朋友圈的舉報和投訴功能進行檢舉。
二、大多數“錦鯉”營銷會要求公眾在參與活動時填寫手機號、微信號等個人信息,存在信息洩露的風險。
有個別不法分子利用“假錦鯉”進行電信詐騙,如果收到一些所謂“您已成為中國錦鯉”的信息或鏈接,不輕信,不匯款,不下載不明軟件,不點擊陌生鏈接,不輸入個人信息。
種種案例顯示,“餡餅”往往是陷阱。如果涉及相關部門,可以撥打官方公佈的熱線電話進行核對,不隨意給不明人員匯款,保護好自身的財物安全。
轉發“錦鯉”抽獎前要先看清發布抽獎的賬號,並且查看它以前發的內容,當心抽獎不實,只是別人用來吸粉的手段。倘若中獎了,領獎時注意不要洩露自己的重要信息,如果抽獎方要求領獎前先繳納一定的“手續費”,警惕落入騙局。
最後,提醒大家:
供稿:清溪律師說法團
律師:包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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