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被執行人感受到了“執行溫度”

因案施策,被執行人感受到了“執行溫度”

立冬,意味著冬天來臨,萬物收藏,津城的溫度也開始驟降。在感受到絲絲寒意的一天下午,被執行人穆某帶著錦旗來到紅橋法院,找到李海華法官表達自己的感謝之情。

當看到李海華法官的到來,穆某快步迎上去,緊緊握著李海華法官的手,將一面“熱情服務,行業楷模”的錦旗送到他的手中,高興地說:“感謝李法官的耐心調解和細緻工作,使我的事妥善解決了。”李海華法官說:“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認可,這是我的本職工作。”

據悉,穆某與呂某於2012年再婚,但呂某於2015年因病去世,後因遺產糾紛,穆某與呂某的父母和呂某的女兒呂小某在本院訴訟。本院依法判決被繼承人呂某與穆某共同購買的紅橋區房屋,穆某佔八分之五份額,呂某父母和呂小某各佔八分之一份額。雖然經本院判決,但該房屋一直由穆某居住。

2018年,呂某父母和呂小某要求對該房屋處置,進行財產分割,向本院起訴。後經本院依法調解,雙方同意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拍賣處置。調解生效後,穆某未履行義務,呂某父母和呂小某向本院申請依法強制執行。

李海華法官接到本案後,依法詢問了雙方當事人。傾聽了雙方的述說,李海華法官感覺到,穆某與呂某再婚後,感情一直很好,穆某與呂某的家人也沒有太深的矛盾,而且該房屋是穆某的唯一住房,如果拍賣價格不高,勢必對穆某今後的生活產生影響。於是,李海華法官抓住本案的特點,多次促成雙方當事人見面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穆某願意全部繼承該房產,並償還所欠貸款,同時按照市場確定的價格一次性給付呂某父母、呂小某繼承份額款項40萬元。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不僅是信念,更是千百案件中對每一件的執著堅守、矢志踐行,李海華法官因案施策、巧妙執行疑難案件,最大限度地為雙方當事人實現了權益,不僅申請執行人收穫了滿滿的司法獲得感和幸福感,而且被執行人也感受到了“執行溫度”。

(李海 溫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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