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酒後駕車還毆打民警,畢節一男子被判刑

2018年11月13日,大方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酒後駕車並毆打民警的案件,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警示|酒后驾车还殴打民警,毕节一男子被判刑

經庭審查明,2018年7月31日0時許,陳某酒後駕駛車輛在大方縣三元鄉雙元村五四組的公路上將黃柏富駕駛的麵包車攔停,隨後,黃柏富向大方縣公安局三元派出所報警。

三元派出所民警周建及輔警蔣明進到現場處警,經瞭解,陳某稱自己的車被黃柏富撞壞要求賠償,因警情涉及交通事故,周建便向大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報警。

警示|酒后驾车还殴打民警,毕节一男子被判刑

在處警過程中,陳某將民警周建毆打致輕微傷。公安局交警大隊發現陳某系酒後駕車,依法提取了陳某的血液送檢,經畢節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測,陳某的血液內乙醇含量為209.85mg/100ml。被告人陳某於當日被抓獲歸案。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輛與他人發生矛盾糾紛,在派出所民警周建依法執行公務過程中對周建實施毆打致周建輕微傷,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

被告人陳某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應酌情從重處罰;其使用暴力毆打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從重處罰;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有悔罪表現,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對其作出如前判決。

溫馨提示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痺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根據刑法有關規定,醉酒的人犯罪也要承擔刑事責任,醉酒後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妨害公務必將受到法律處罰。所以,開車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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