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1月9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达县职业高级中学总务处主任李明亮违纪案

基本情况:李明亮,男,1975年10月生,汉族,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4月至今在四川省达县职业高级中学工作(期间: 2010年9月至2016年7月任该校总务处副主任,2016年8月任总务处主任,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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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2016年10月,达县职业高级中学总务处主任李明亮受学校委派,负责该校初中部LED显示屏的安装。2016年10月4日,李明亮代表学校与某广告公司老板罗某在签订《LED显示屏加工安装协议》的过程中,将协商的安装价格由1550元/平方米调整为1850元/平方米,从中受贿5500元。

处理结果: 2018年4月,李明亮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5500元予以收缴。

达川区米城乡人大主席谭国东违纪案

基本情况:谭国东,男,1968年7月生,汉族,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9月至今任达川区米城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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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2012年至2014年期间,米城乡吴家营村为了硬化村上的社道,向达川区财政局申报了三个一事一议项目。时任吴家营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某找到谭国东,先后分八次送给谭国东现金1.8万元用于宴请相关部门人员,争取奖补资金和协调关系

处理结果: 2018年9月,谭国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1.8万元予以收缴。

达川区赵固镇副镇长何山违纪违法案

基本情况:何山,男,1982年6月生,汉族,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5月 至今任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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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 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赵固镇财政所负责“三资”托管工作人员符某诚先后多次伙同多名村干部挪用所涉村的扶贫产业资金、办公经费等共计36.2万元。在这期间时任赵固镇副镇长何山具体分管“三资”托管中心工作,未加强对符某诚的监督管理,也未定期对“三资”托管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职。

处理结果: 2018年6月,何山同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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