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夜屠夫變態殺手林過雲案 始末!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顆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隨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香港雨夜屠夫變態殺手林過雲案 始末!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衝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於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確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出租車司機林過雲。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

審訊過程中,林過雲交待,自己原名林國裕。童年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認為人生比較坎坷。小學畢業後,林進入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一面報讀理工夜校,學習冷氣機維修,畢業後便開始在觀塘康寧道父親開設的電自行車店任職,稍後在一名親戚處當冷氣學徒。1973年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結果被捕。醫生指林精神方面有問題,不適宜受審或判監,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接受102天治療後獲准出院。1978年取得出租車牌正式當上出租車司機後改名為林過雲,約1980年轉任夜間出租車司機。1981年突然對攝影發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

在作為夜班出租車司機時,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並將受害人的屍體帶回家中強姦,然後肢解受害人作標本,為人體殘肢拍照,再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中保存。更變態的是,林過雲把全部過程都拍成了小電影,以便於日後欣賞。

香港雨夜屠夫變態殺手林過雲案 始末!

第一名死者陳鳳蘭

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林過雲駕駛的出租車。林過雲載酒醉未醒陳鳳蘭到目的地觀塘後,把她載回土瓜灣住所樓下,返回家中取電線後,在車上將酒醉未醒的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藏在客廳梳化臺下。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後,林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為屍體拍照。林從陳鳳蘭的錢包裡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支解成七塊,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性器官放入膠盒用米酒防腐,再用報紙包好肢體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分別棄於沙田好運中心對開城門河,富豪花園對開的火炭橋和火炭一處山坡草叢。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

任職收銀員,31歲。於1982年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出租車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刀指嚇,再用手銬銬住陳雲潔,最後用電線勒死受害者。之後,林過雲用外科手術刀進行肢解,並將死者的一雙乳房、整個陰部完整割出,進行防腐處理。屍體的其餘部分,則用報紙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內,將碎屍放在出租車車尾箱,待入夜後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林過雲其後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

梁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出租車,不久遇害。林將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像帶名為“雨夜行動”。 林過云為方便“工作”,將攝錄機放在碌架床上,採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動。 由於無需操縱攝錄機,林過雲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臟,放在口中品嚐。 林過雲原有一嘗人肉的衝動,但最後由於感到嘔心而放棄。 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

學生,17歲。她於1982年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出租車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出租車。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出租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姦屍,是唯一一個被林過雲姦屍的受害者,再進行肢解拍照錄影。錄像帶名為“第四次行動”,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香港雨夜屠夫變態殺手林過雲案 始末!

由於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稱號。

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姦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時的心態時,林過雲說,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因其是妓女,林過雲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後殺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為自己上了癮。但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個17歲的女學生,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當被問及梁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佈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香港雨夜屠夫變態殺手林過雲案 始末!

該案後被改編成電影《羔羊醫生》、《香港奇案之霧夜屠夫》等。

林過雲入獄之後,一直都表現都好冷靜,很少出聲,而且對他做的事情,從來無表示過一點悔意。懲教處職員亦都好怕同他接觸。除了怕他身上那種戾氣之外,好多人都不約而同感覺到,佢身邊有一陣好重的陰氣,令人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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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聞,有一次,懲教處人員帶他去空地上放風,給他自由活動。由於他屬於危險犯,所以整個過程,都會被嚴密監視住。而一位懲教處主任,竟然透過閉路電視,見到有四個半透明狀人影,一直在林過雲的身邊飄來飄去,他行到去邊,人影就跟住在背後,一步都不離開。而最令人心寒的四個身影,都支離破碎,手腳同身體好似隨時會分開,只能勉強合在一齊。有人說,四個被害的冤魂,因為死不甘心,所以一直纏繞住他,等候機會報仇,但因為林過雲身上殺氣太大,所以冤魂無法進入他的體內,只可以他附近徘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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