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好,包头!

嘿,你好,包头!


包头是个很有野心的城市 。它有一个建筑酷似国家大剧院的包头大剧院 ,有一个和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同名的公园,有和颐和园同款的荷花池…… 你说它只是巧合,我不信 ​​​

这个城市没有蝉鸣迭起的盘山公路,也没有浩瀚无垠的星辰大海,没有适合一个人吹吹风的去处,所以失眠成为了一种咬牙切齿的苦。

我喜欢隔一段时间就回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想看看街景,吃吃家乡饭。

家乡的男孩也够实在,回家短短一天就发现某探上喜欢我的人数增加了两万,呵!他们还真是赏脸外加没见过世面。家乡男孩在某探上的照片也很朴素,大多数不会美颜,本人也不画眼线,穿的很包头,没有几个是北京随处可见的嘻哈范儿,也不穿高仿“超级我”的T恤。不过潮流这东西也有阶级,最早的潮流在欧美,然后会到日韩,进入港台,到达北上广,一般到了包头,也顶多是潮流的尾巴或者是时髦的二胎。没经过处理的照片上清晰可见他们蓬勃欲出的痘痘,饱含着情欲。配对成功以后总会用蹩脚的普通话跟你语音说:美女,作甚的了?(干嘛呢)听起来亲切又好笑。

我很少漫步在这个城市的黑夜里,因为回家了就没有自己一个人自由。我爸妈会坐在客厅一直等着我,不管多晚,所以我也不忍心很晚回家。

很多时候,我会在临街的星巴克坐很久,看着钢铁大街上下班的人们匆匆回家的身影。在我们这样的城市,现在也是有早晚高峰的,也会堵车,但不严重,开车人的脾气也比大城市的好一些。

包头也是有夜生活的城市。路灯亮起,我也会路过一些酒吧,看着红男绿女们招摇撞市地粉墨登场。比起三里屯,人们更接地气,豪车也多是些北方男人喜欢的宝马,奔驰,路虎,卡宴

我知道那些早点铺子的夫妻在凌晨3点就要开始张罗,他们把月光和进面皮里,晨露叠在屉笼上。一两烧麦有6个,售价12元,喝一杯浓浓的砖茶,基本到中午都不会饿。而我却不知道该对他们说早安还是晚安。像这样的买卖多是夫妻搭档,也许是因为作息时间可以保持一致,不至于互相埋怨吧。想象一下,如果是两个好朋友间一起卖早点,难免有一个懒惰的人,时间久了,必会因为谁多付出谁少收获而产生矛盾。这点和北京很像,鸡蛋灌饼摊多是男人做饼,女人收钱。一辆拖车,几张板凳,一口锅,一对夫妻,可能就是这个城市里最纯真的爱情写照。锅灶腾起的火光美过黑夜中任何一处霓虹。

这也是我不喜欢去那些冠冕堂皇的连锁餐厅吃夜宵,半成品回锅,冷油穿肠,就像服务员脸上的笑容一样僵硬。我不喜欢被人用虚假的笑容款待,这会使我消化不良。

我住在一个并不高档的小区,但好在出门就是公园和商场。门卫是个半截身子埋在泥土里的老头。他总是乐意和每一个人打招呼闲聊,这样的热情对于我们年轻人或是大城市里的人已经很少见了。你只要在北京地铁里就能感受到,整整一车厢人,各自戴着耳机看着手机,几乎没有一点声音。

他也许是这个城市里为数不多睡得踏实的人。好人理应得到好睡眠的奖赏。

从昆都仑区到青山区交界处,再从大连开发区到少先路,这是一条通往欲望和人性的赛道。就连道路两旁的落叶,也乱花渐欲迷人眼。

饭店的门口停满了好车,在夜色中像刻意组成的迎亲车队。很多人为了追上好车的速度,透支着青春的马力,更多人为了彰显自己的青春,在副驾透支着自己的灵魂。富二代总是幸运的,有好工作的人略逊一筹,而贫民百姓也少踏足此地,他们多数出没在不要钱的公园和广场。


真正爱车的人很少,爱的只是耀武扬威下的虚有其表。真正会玩的人更少,玩掉的是年华与物欲间的彼此消耗。

男人奋斗的意义,是不是只为那双美腿坐进自己豪车时羡煞众人?

不全是。

两鬓斑白的出租车司机,为了给新诞生的孙子多买几块尿布,重出江湖。做代价的中年人也多数是为了能让老婆孩子生活的好一点。

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从夜总会醉醺醺地走出来。她们是妈妈们嘴里说的“坏女人”。不是今天不想出台,只是对那些喝醉了就以为自己能无法无天的油腻男感到由衷的厌恶。动手动脚后,一边慷慨地给小费,一边激昂地用手指着她们:长那么好看,干嘛出来卖呢?

她们很清楚那种地方的确能认识很多看上去很有钱的小哥哥,踏进看上去无比光线的圈子。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活色生香的笑容,只是真正快乐的却没几个,在无数次的下头后,她会怀念起和一穷二白的朋友坐在路边吐烟圈的时光,然后想家。想做一个普通人家的正经姑娘。

香格里拉的五星级酒店客人从来都应不暇接,百米开外,万达写字楼依然有亮着暖黄色的灯光,依稀有人影晃动。在包头这样的城市,难得有通宵加班的人,TA的眼神一定像南海公园的人工湖一样,死气沉沉,淡然而平静。

每一条街道都笼罩在厚重的晨凉里,扫大街的环卫工人开始了清扫,他们不是正式工,只是占了指标的有门路年轻人不屑于自己去扫雇来的。

要开始一天劳作的夫妻,踏着平拖车和板凳,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依偎着前进。

便利店上夜班的年轻人,清点好货架,看着收银台里一堆堆人民币,揉了揉眼睛。

蹦完迪的痴男怨女,聚集在夜店门口,寻衅着打架,女孩轻轻拉了拉男孩的衣角。


孩子们也开始往学校走去,系红领巾的,骑自行车的,坐小轿车的,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不管是成才还是落魄,他们也正走着正规的轨道。

我家小区那老保安,是这条街上醒的最早的人,伸了个懒腰,看到谁都会说早。

烧麦馆也热闹起来,着急的年轻人多数来不及一口烧麦一口砖茶,呼噜呼噜吃六个就走人。时间充裕的老年人总是不着急让老板先上半两打底,等着自己的老伙计们到齐了才就着剩下的半两聊天吃到中午。老板也不恼,因为这样的客人是得罪不起的,他们有的是时间和你耗。

大概是喜欢这座城市 ,才会用和善的眼光去看待这座城市的虚妄 ,用体面的姿态去迎合这座城市的癫狂。城市有野心,而人们依旧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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