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蘭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答記者問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在全國緊鑼密鼓的開展,我市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也開展的如火如荼。但什麼是掃黑除惡?要開展多長時間?“黑”和“惡”指的又是什麼等一些相關問題,恐怕在你我的認識中還只是霧裡看花,不夠清晰。11月12日,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蘭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

問題一:

什麼是掃黑除惡?

該負責人介紹,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裡的“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據瞭解,此次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2018年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另外,此次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問題二: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達到怎樣的目標?

據瞭解,此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目標是,通過三年的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問題三: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分幾個階段進行?

據瞭解,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分為三個階段:2018年,取得初步戰果,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2019年,集中重點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尋線深挖,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問題四:

“打”黑“掃”黑有區別,“黑社會”“惡勢力”也不同?

據瞭解,首先黑惡勢力更隱蔽,掃黑除惡絕不手軟。“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其次,掃黑必須打“黑傘”,基層“拍蠅”是關鍵。另外要運用法治思維把握好“度”,確保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也不同。“黑社會性質組織”具備組織特徵:較穩定、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經濟特徵:通過違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有一定經濟實力,以支持組織的活動。行為特徵: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危害性特徵: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而“惡勢力”的特徵主要是犯罪主體多數性:一般為三人以上。組織形式穩定性:經常糾集在一起。行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惡。社會危害嚴重性:多次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問題五:

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該負責人介紹,所謂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國家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將依紀依法追究黨紀政務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民或者個人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名義捏造事實,對辦案人員進行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的,也要受到法律處罰。

另外,“保護傘”主要指的是中國共產黨的各類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各級組織和各級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問題六:

掃黑除惡有多重要?

該負責人表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入歷史交匯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蘭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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