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近日,经严格评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授予王静等46 名同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其中南京法院5名法官名列其中,他们是:

王 静

黄伟峰

任志中

徐 新

陈文军

他们是南京法官群体中的佼佼者,无论是所办的案件还是撰写的论文,成果丰富,令人赞叹。限于篇幅,下面小编只能给大家作个简要的介绍。

王静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算与破产庭庭长

三级高级法官

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在读

专业领域:民商

王静同志长期在民商事审判一线工作,专业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公正高效审结了一批破产保险证券等重大疑难案件。主审案件的裁判规则被最高法院多部司法解释所采纳,编写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两次荣获全国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司法观点在实务界和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参与起草保险法等系列司法解释,并参加起草“保险法第三次重大修订专家建议稿”,都得到了高度评价。

2013年1月至今主审案件76件(至2017年12月主审55件),担任审判长审理207件(至2017年12月审理16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100%,无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

出版个人专著两部:《保险案件司法观点集成》《保险类案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至今已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并多次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学术成果分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

王静先后当选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东南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等。

主要立功受奖情况

江苏省第四届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江苏省法学会2017年授予;

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人才办2016年授予;

首批“双千计划”,中政委、教育部、最高法院等2013年授予;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人民政府2016年授予,等。

黄伟峰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借贷庭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在读

专业领域:民商

黄伟峰同志积极投身司法审判事业,工作勤奋尽职,工作业绩突出。先后审结全国首例cookie技术与隐私权纠纷案、全国首例独立董事侵权责任纠纷案、全省首例适用适当性规则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当销售案、全市首例国内独立保函纠纷案,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3年—2017年,共计亲自承办审结案件684件,调解、撤诉366件,调撤率53.22%,二审发回改判率为0%,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2151件。2014年以来,每季度均被评为中层干部办案标兵,办案数量在全院副庭长中名列前茅。

曾获评全国第三届青年法官优秀案例三等奖;承办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被评为江苏法院以及南京法院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在省法院课题成果评审中荣获2008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获江苏省 “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评选一等奖;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等。

主要立功受奖情况

个人二等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月4日授予)

2013年—2014年度“南京市机关作风建设先进个人”

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南京市优秀团干部、南京市市级机关优秀团干部

全省法院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南京法院2009—2011年度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庭长等

任志中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

南京大学博士后

专业领域:刑事

任志中同志积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办案质量,坚持“以铁证办铁案”的理念,无一件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该同志现已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多件,承办200余件,积累了较丰富的刑事司法经验,特别是在毒品犯罪、死刑适用、量刑、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有较突出的积累,并有较深的研究和较高的知名度。

共发表调研论文43篇,其中21篇在全国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项调研成果被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认同。论文曾获《法律适用》全国征文一等奖、《人民司法》全国征文二等奖、全省法院第21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等奖项。

2012年,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个人独著《死刑适用问题研究》一书。

曾任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师、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兼职研究人员,被聘为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工作站兼职研究员、东南大学“企业高管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立功受奖情况

2007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2006年个人三等功

2015年度市法院“精品裁判文书”奖

2013、2014年度市法院“优秀法官”

2009年全省基层法院巡回培训优秀授课教师

2017年江苏省法学会年会论文二等奖

南京法院2009-2011年度调研先进个人等

徐新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

专业领域:民商

徐新同志2006以来,一直从事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新收案件(主审)295件,结案278件。该同志积极贯彻由适度保护向全面保护,再到最强保护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积极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周期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难题。

参与论证苏州龙宝公司提起的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在全国首先确立了该类案由。在涉及植物新品种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的审理中,有多项创新成果。参与审理的江苏拜特公司等诉许赞有因申请临时措施损害赔偿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另有多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五十个典型案例。

著作《从复制权到传播权――著作权权利体系的演进》,博士论文(目前处于修改校对阶段,准备出版)。

任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及中国矿业大学兼职教授。

主要立功受奖情况

2010年4月16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等功

2011年2月、2012年2月,2012年11月,被评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

2013年4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副庭长

2014年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等

陈文军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领域:民商

陈文军,南京市十佳法官。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个人主审案件1249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4.20%,调解466件,撤诉321件,调解率为55.81%,撤诉率25.87%,每年结案数均位列所在庭第一名。

陈文军有多份判决书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分别有案例入选2008年至2010年江苏法院劳动争议十大案例、2012年度南京市十大案例等。他所撰写的一份买卖合同判决书曾援引学者观点进行辅助说理,2016年12月被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评为一等奖。2017年,他认定人体胚胎具有物的属性,成为全国第一例生效判决。先后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第二届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一等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妇女联合会评为涉及家事及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三等奖。在《法律适用》、《民商法论丛》、《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

主要立功受奖情况

2012年2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

2013年4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优秀法官

2015年2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6年2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2017年1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优秀法官等


skr~南京法院五名法官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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