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一句玩笑话,将朋友送进看守所

「以案说法」一句玩笑话,将朋友送进看守所

案情再现

“今天无论如何我要见到他……”今年2月份一天凌晨,庐江县看守所大门被一名醉醺醺的男子敲响,男子口口声声要找自己的朋友,称其被关在看守所内,武警及值班民警劝其明天早上再来查询,男子撒起酒疯迟迟不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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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武警看见被丢在一旁的摩托车便问其是怎么来的看守所,男子毫无顾忌,直言是骑摩托车,武警当即将该男子控制住。

因其涉嫌酒驾,县看守所武警中队随即报警并将其移交给交警处理,日前,该案已移送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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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该男子姓吴,是庐江本地的一名装修工人,当晚在亲戚家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晚间九点多吴某在家中休息,突然接到同是装修工人的朋友魏某的电话,魏某称其被关押在庐江看守所,想让吴某去看守所看他,吴某听说好友被关押,着急忙慌驾驶摩托车赶往庐江看守所,这才有了文章开头大闹看守所的一幕。

经鉴定,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8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当吴某得知好友是在恶作剧后,悔恨不已,好友魏某没进看守所,反倒是自己进了看守所。

今日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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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醉酒驾驶?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危险驾驶,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医生、律师可以吊销执照,一些公职人员可以直接开除。如果家长醉驾被判刑,子女考公务员、考军警学校、入党都会受到限制。

检察官手记

危险驾驶罪实施近七年来,大多数人都知道了醉酒驾车的危害,并且养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但仍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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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认为自己虽然喝了酒,但是头脑清醒,不影响驾车;有的认为不会被交警查到等等。那些心存侥幸的企图醉酒驾车者,要清醒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消除侥幸心理,远离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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