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抓拍機動車違規使用遠光燈的公告
為確保城區道路安全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牡丹區交警大隊將在人民路長城路口(北向南)、人民北路五岔路口(南向北)兩個地點對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並依法進行處罰。敬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菏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牡丹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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