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会议

霍林郭勒: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会议

2018年10月11日,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宣读了《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党办字〔2018〕18号),通报了今年以来区内、外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大会由霍林郭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郭增才主持并讲话,在家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责任,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执纪监督的践行者,也是党和人民权益的忠实捍卫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守规矩,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是对全市反腐败工作提交的最佳“答卷”。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经常清除思想“雾霾”,时刻牢记纪检监察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丢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次信任,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者,必须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要进一步提升素养,“打铁必需自身硬”,要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二要脚踏实地工作,注重落实、务实、精准,各项工作要精益求精、细中求细,及时归纳、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要低调务实,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严禁打听、过问、干预案情、以案徇私、办人情案;严禁在工作日饮酒、公务接待用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搞小圈子、小团伙,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

会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找差距、提素养、补短板,自觉遵守各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用“严紧硬”加强自身管理,用“深厚实”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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