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廉政網評論」紀法貫通要植入系統思維

紀與法內涵有別,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同時目標一致、功能相似、優勢互補。執紀與執法,既有區別又有一致性。紀委與監委合署辦公,執紀又執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成為監察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履行雙重職責的緊迫任務。

這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一大亮點就是充分吸收監察法的新精神和新提法,填補了工作空白,化解了規則衝突,進一步加強了黨紀黨規與監察法的聯繫。面對當前工作職責、機制流程、措施手段、監督對象、方式方法、素質要求的新變化、新要求,從紀到法、從《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修訂到學習貫徹,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都體現了系統思維。

系統性是事物的基本屬性。一名黨員幹部從接受小恩小惠到大肆貪腐,從破紀到破法,從“好同志”到“階下囚”,有其自身的心路歷程及內在邏輯,也與其家庭背景、當地政治生態分不開,還與其所處的經濟、地理、歷史條件也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是內因與外因、主觀與客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共同作用的結果,是時間和空間、個性和共性、量變和質變的辯證統一,是系統性的改變過程。

紀法貫通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堅持紀律這個高標準,又要守住法律這個基本底線;既不能把執紀執法割裂開來,又不能互相混淆或彼此代替;既要做到宏觀把握、又要做到微觀操作;既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又要善於抽象歸納。這一過程既互相制約又互相聯繫、既對立又統一。運用系統思維,就要統籌各環節、各層次、各時段,做到全局與局部相配套、當前與未來相協調、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統一,從整體到部分,再從部分到整體,也就是有分有合。

分,就要分清紀法界限,找準職責定位不“越界”,正確運用紀律和法律“兩把尺子”、紀律和法律“兩種語言”,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相互分離,監督調查和處置相互制衡,對黨員幹部的行為先用紀律的尺子進行衡量和認定,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黨員幹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線不放鬆,防止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防止以刑事處罰代替黨紀處分。

合,即把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兩把尺子”結合起來、統一起來、貫通起來,一體審查調查、一體審核處置,既審查違紀問題、又調查違法犯罪問題;既考慮紀律要求、又兼顧法律規定,避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避免畸重畸輕、零打碎敲,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在具體的案件審理環節,再造工作流程,形成線性工作鏈條,在案件受理、審核、處分、移送、執行各環節實現紀法同審,使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黨內問責和監察問責精準有序對接,解決工作中的片面化、碎片化、枝節化等問題。

紀律是治黨之戒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就要像雜技師同時把多隻盤子運轉自如,像大廚將食材、佐料等按比例放在一起熬出美味可口的羹,既解決紀法銜接不順暢、不及時、不規範等問題,又實現“1+1>2”的倍增效應,做到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一體兩面、相互促進。(甘肅廉政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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