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個性呢,認死理,所以心眼小,脾氣爆。
一遇到無理無禮的人事,往往當即就會嗆起來。
可是世間的事,有哪個是能佔盡了道理呢?起碼也要二八開。
更何況不少人即使無理也要挑出歪理來。
於是呢,遇事爭執就比較多。
最近呢,又發現自己還有另外一個根深蒂固的心理:
在每一個緣分裡面,我不忍讓對方覺得有虧缺、受傷害。
遇到爭端,認死理的我寧可退一步、退兩步,來換得雙方心裡都過得去。
這兩種個性交匯在一個人身上,就會比較矛盾。
比如前兩天,發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對方不守信用,也沒素質,簽好的合同、協約再而三的失信,過度索取,又蠻不講理。
一方面,那就開幹唄,該罵就罵,該發脾氣就發脾氣,該鬥狠就鬥狠;
另一方面,我又不願打的太狠,要給對方留條得體的後路。
那你看,這就難辦了。
我的個性是認死理,鬥爭到底,維護自己合理利益。
可是我又想讓對方不覺得那麼憋屈,能相對得體退場。
於是辦事時,言行思維就陰晴不定,拖泥帶水。
隨後,晚上遇到哥們兒,吃酒時,有一節聊的大概是友情與人際關係吧。
半醉半醒地說著說著,突然發現了自己內心深處那個最根深蒂固的心理:
在任何與我相逢的緣分裡,不管是直親關係、親密關係、朋友關係、哥們兒關係、買賣關係、擦肩而過的關係等,在相處中,我都不願對方心裡覺得虧缺。
不願TA虧缺,也不願自己虧缺。
但是我願意多虧一點,對,只是一點兩點,來換得彼此都心裡過得去,不那麼不平。
否則,事後我心裡永遠不平靜。
OK
想到這裡,我豁然明白這件事該怎麼辦了。
我放棄了認死理。
後來,沒有按常規與合同走,在基本保障自己略微盈利的基礎上,讓對方相對滿意的退場了。
我並不覺得這套做法就是對的,只是這麼做能讓我心安。
把它覆盤、分析出來,是因為可能有一部分人有著與我相似的性格,遇到相似的事情,我想提供一個借鑑。
這種活法,經常會讓自己陷入到為難與拮据的處境。
但是,為難,可以通過事無鉅細、事必躬親、身先士卒來解決。
拮据,我個人覺得還是心安更重要,有面吃麵,沒面吃糠也能很好的生活啊。為什麼人總是習慣性地恐懼拮据,而寧可讓自己深陷焦慮與不安之中呢?
我想過一種生活:很坦然,與每一個緣分都安然相處,有面吃麵,有糠吃糠,不再跟隨環境、心念而隨時波動。
此外,
我心裡明白:這樣的事,也完全可以平和安靜、不動聲色地處理成同樣的效果。
但是我遠遠沒有那個定力與智慧。
可能真的如南狗子所說:要打坐,要多打坐,得定,啟智慧。
(文 / 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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