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法院:城中心审理多发类案件,既解纠纷又普法

彝良法院:城中心审理多发类案件,既解纠纷又普法

图为庭审现场

随着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不懈追求,各种交通工具在骤增,但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为构建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11月16日上午,彝良法院员额法官钟娅团队,将法庭搬到了县城中心人民广场,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市民进行普法宣传,即方便群众诉讼,也通过公开审理让旁听市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彝良法院:城中心审理多发类案件,既解纠纷又普法

旁听 群众

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1月1日下午,被告高某驾驶小型客车由彝良角奎镇河湾往拖脚行驶,行驶至拖脚地段时,与原告王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相相撞,造成原告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天原告王某被送往彝良人民医院医治,共住院56天治愈出院,所受损伤经重新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16000元。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高某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对原告其他的损失未经赔偿。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就原告王某的医药费和赔偿费的数额产生分歧,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无奈之下,原告王某将肇事者高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起诉至彝良法院,要求判决二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4万余元。另查明,被告高某所驾驶的事故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考虑到彝良城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电瓶车等各种类型的车辆越来越多,很多驾驶员缺乏必要的驾驶培训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各类交通事故频发,纠纷不断。为了更好的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警示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彝良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审理这起交通事故纠纷。

庭审现场设在县政府对面的人民广场,听说法院要来开庭,旁听市民早早来到广场,等待开庭。上午10时庭审开始,经过当庭陈述、归纳争议焦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及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9余万元,被告高某赔偿原告王某4000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案例,对旁听市民进行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维权程序的宣讲及此类案件赔偿项目标准、计算方式的释明,再次提醒大家要遵守交规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珍爱生命,远离交通事故!

此次“巡回审判”,先后有300余名市民参与旁听,对于法院的“阳光司法”给与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法院审理公开了、透明了,让大家对法院司法运作真正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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