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期」道外区检察院先行先试扫黑除恶案件“捕诉合一”

「第514期」道外区检察院先行先试扫黑除恶案件“捕诉合一”

10月24日下午,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带队深入道外区院检查督导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在对该院扫黑除恶阶段性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就下一步如何更严更准更快更好办理黑恶案件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王国新检察长指示,25日晚,该院立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推进会。

「第514期」道外区检察院先行先试扫黑除恶案件“捕诉合一”

提高政治站位 成立专办机构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宣布成立黑恶案件专办组,先行先试运用“捕诉合一”工作模式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专办组由刘华检察长任组长,两位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专办组下设办公室,公诉部门负责人任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办案小组以及机动预备办案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综合报道小组。

强化领导办案 落实职责分工

涉黑案件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承办,涉恶案件由办案小组承办。三个办案小组分别由公诉科三位副科长担任组长。机动办案组由未检科科长任组长,根据办案情况随时启动。后勤保障小组由行装科科长任组长,负责后勤服务工作。综合报道小组由政治处副主任任组长,多平台报道扫黑除恶工作动态。为保证“捕诉合一”顺利开展,检察长指派侦查监督业务骨干加入专办组,提供业务支持。同时,要求案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做好全面沟通协调,确保黑恶案件的提前介入侦查时限充足。

严明工作要求 力求工作质效

刘华检察长对专办组如何积极履职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四点要求:

政治站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关系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因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更高政治站位,积极跟上上级部署,与大局同心同向合力合拍,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

领导办案到位。黑恶案件具有复杂性、时效性、紧迫性。因此,越是疑难复杂、社会危害大的案件,领导越要挺在前面,抓实抓好办案工作,体现政治责任与担当。要在领导挂帅办案、加强统一指挥、注重沟通协调、突出办案成效上作出表率,引领全体专办组一直向前。

质效提升到位。司法质效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核心,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罪名多、物证多、书证多。因此,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的掌握要再准确,对案件事实审查、证据采信和认定要再认真,对出庭预案准备要再精细,务必要把案件搞细搞实搞准。同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要力求实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最前端。

“三个效果”到位。对检察工作而言,办案的政治效果就是要讲政治,顾全发展大局;社会效果就是要敢担当,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效果就是要依法律,服务社会发展。因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不断优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新时期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百姓福祉的职能作用。

期数:2018年第165期

文字:刘俐利 盖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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